水倒进汤锅,烧开倒出来,烫烫碗筷、过一下洗泡过的菜。再继续烧水,放进高脂汤包、菜及粉条等,中午垫肚的干粮也可以放进去,火腿肠就不错。
虎斑猫、吉娃娃对她整的食物没兴趣,偷偷溜去捉老鼠。
别说狗拿耗子荒唐,以吉娃娃的体型,在流浪的最初岁月能猎到的只有老鼠,吃过后认为鼠rou味道不差。找到新伺主后,因苏姜莎的小洁癖,它只敢偷捉老鼠解馋,可喜餐厅一团昏暗,非常方便偷食。
三人围桌用餐时,一猫一犬相继归来。苏姜莎给它们留了一根大号的玉米火腿肠,在她看来娇猫萌犬丁点大,有一根足够。
就因为她的喂食观念,原本天生冤家又添争宠新仇的猫犬,成为拥有共同秘密的搭档,偷食时,互相在“妈咪”眼皮下打掩护,颇有共苦Jing神。同甘有点难,所幸两只对火腿肠都不大感兴趣,不然肯定大打出爪。
很快三人吃饱,苏姜莎又烧了一瓶矿泉水,没茶,喝白开水也行嘛。
艾苏洁清清嗓子,打算对上午的战斗来一番总结,不期注意到马洛有些沉郁,于是半开玩笑道:“今天虽然没杀几只丧尸,但你的技能有拓展,或许以后能充当发电机。”
马洛没笑,闷声道:“那个没腿的是MingXin哥哥,我的偶像。”
苏姜莎一愣:“明、明星?”心的话丰城有双腿截肢的明星吗?
艾苏洁也纳闷,旋即从记忆深处挖出有些模糊的往事:铭心,丰城报社编辑、作家,“铭心”是他的笔名,真名叫什么没印象。丰城某年度“十大杰出青年”之一,因患骨癌双腿高位截肢,自强不息,常到中小学进行励志演讲。
她听过一回,结束时还随众买了一本铭心写的书。内容不记得了,对她来说悠悠万事考试第一,铭心之作,在她交了篇听演讲的心得体会后便扔脑后。
这一刻,她发现自己好像从小就自私凉薄,与已无关的事,多感人都不在意。
反省了一秒,丫自私如故,认为安抚洛小弟比怀念铭心重要许多,斩钉截铁道:“那不是铭心哥!铭心哥在一个月前就去世了,那丑陋凶残的东西怎么会是他?”
马洛涩声道:“我明白,莎姨为铭心哥哥报仇了。”
艾苏洁灌输仇恨:“人固有一死,但死了还不得安,身体被抢,变成人类天敌,铭心哥九泉有知,会多么屈辱愤怒!”
苏姜莎打了个哆嗦:“我绝不要被怪物抢走身体!小……小洛(想叫小洁,总算及时成功改口),如果我被丧尸抓伤咬伤,你给我个痛快!”
马洛没空沉浸于悲伤了,赶忙告诉她异能者有一定的免疫力,自我暴露他曾被咬伤。
说到这儿,他突然瞪大眼,以发现新大陆的兴奋嚷嚷:“队长,动物对丧尸毒免疫!它们跟丧尸厮杀只能牙咬爪抓,但不会丧尸化变成行尸走rou!这么长时间,我们没看到一只丧尸化的动物!”
艾苏洁抿了下唇,心的话动物当然不会“丧尸化”,这是人类的惟二进化方式之一。
猛然她眼角一抽,发现自己忽略了一个重要问题:人类神级高手为什么要逆转时空?此前没多想,是觉得理由太多,再说这一次不可能再逆转,有什么值得琢磨?
马拉个巴子,原来是这么回事!
人与丧尸不是天敌,异能者Erazer与超人Superman才是至死方休的天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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