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非要讲清楚我和他是哪一天分手的。
我想,那只死一个平淡无奇的下午,没有无休无止的争吵,没有碎了一地的瓷碗,也没有我一个人的无声抽泣,只有阳光正好和心如死灰。
那是下午两点一十五分,往常这个时候他会在公司上班,而我则已一个人吃好了索然无味的前一天晚上剩下的饭菜,然后将碗筷洗涮得铮亮,再去睡一个不大安稳的午觉,一觉醒来,便又开始陷入了日复一日的等他回家的“义务”之中,很多时候,其实我等来的都只是一通冰冷而短促的电话而已。
“嗯,好,那我自己先吃了,你多注意休息。”
那也是我留给他的,留给这段苦涩的爱情的,最后的遗言,在他挂断电话的那一瞬间,我几乎是下意识地,又似是不甘一般,嗫嚅了一句“再见。”,再见?还能再见吗?……我不知道,也许几十年后他下了地狱,我能在天堂上与他遥遥相望一眼吧?
最后一次,我也是让他先挂了电话,如同每一次都是他先将刀子捅入我的心口,又是他亲手将刀拔出,伴随着凉透的腥红的溅出,我死去,又活过来,在这段感情中,我始终是处于卑位的那个人,他的高高在上刺痛着我,又诱惑着我。而我知道,我的卑躬屈膝,我的装乖讨巧,他都不再稀罕了,我跌入尘埃,灰扑扑的一身狼狈,也许,只有这个笨拙的样子还能搏他一笑?……我不知道,我已经不懂他了。
我要逃跑了,没有什么预兆,也没有什么导火索,只是那天睡醒,觉得阳光正好,觉得心如死灰,觉得,不再爱他了
01.
其实陈越对我已经够好的了,至少在一起五年来他在物质方面从未亏待过我,出手也颇为大方——他是有钱人家的少爷,这点钱对他来说倒也不算什么,只是我拿着他的钱也还是不能心安理得的,于是几乎都存了起来,万一哪日他跟我提了分手,我一个大男人,也好甩钱走人得有骨气些。
我十八岁就跟了他了,那时候生活困难,我又不爱学习,好在长得漂亮,参加了个选秀节目竟然也得了个亚军出道了,那之后就被签给了公司,再然后就被打包干净送到了陈越的床上。
他那年二十五岁,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我也不过是他众多床伴中的一个,但也许因为我年纪小又干净得很,他找我的次数多了起来,毕竟吃惯了大鱼大rou的人偶尔也会对清粥小菜爱不释手。
我倒也巴不得他的“偶尔”持续得久一些,一方面他给的回报相当丰厚,我因此获得了不少资源,一路跻身二线,另一方面,他的床上功夫确实也相当令人沦陷。
我那时候年纪小,虽然因为成长经历不太好而比同龄人好脾气些,但也耐不住会对身边的人多一分骄纵,尤其他还那么宠我,我也不骂什么脏话,因为他家教好,听不得那些腌臜的污言秽语,我偶尔不经意间爆两句粗口他也会皱起眉来不高兴,于是我便改了少年时满口脏话的坏习性,每次生气了便跑厨房去砸碗碟,虽然感觉娘们兮兮的,但他说看起来可爱得很。
苏洋、洋洋、洋、小懒……而我最喜欢听他唤我,一遍又一遍,各种各样,但都一样好听,很动人,很入心。
02.
我原本没想过要僭越出情人那条线的,但是老天爷垂怜我,扔给了我那么个机会,有便宜不占王八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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