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第二天我去码头,戴维不理我了,奈何我怎样道歉,戴维也只是淡淡地看我一眼。我不知道的是,马lun昨天夜里带人去了戴维家,警告戴维要是再惹他的人,他就把他们家的艾柯叶园全烧了,艾柯叶可是奥德街人的命啊。
戴维不搭理我的日子是无聊的,我只能够日复一日的重复手上的工作,搬运的货物通常很重,我觉得我小臂上长了些许肌rou,不再瘦弱不堪。
我在奥德街是与人合租的,那人叫多利,留着及肩的黑色卷发,身材很纤细皮肤白得过人。
他是一个理想主义画家,画的通常是上城区的奢华糜烂的生活,他渴望一个贵族带他离开下三区,奔向上流社会,就如他的画作一般。
他是高傲的,或许他认为,他不应该是下三区的人,可他生来就在下三区,我总感觉他很可悲,活在现实总比做虚无缥缈的梦好,人总是被奢望牵绊着,少一分奢望便是少一分绝望。
奥德街的富家子在追他,那富家子承包着奥德街一大半的艾柯叶园,他将艾柯叶园租给奥德街的人家,赚取租金和税收。
他大可以和那富家子在一起,而不是在这里和我啃着发馊的干面包,向我借钱买油画的颜料。
他说有大人物看上他的画作了,等大人物买了他的画作,他就有钱还我了。我看着他堆积如山的油画,不由心想,不用大人物,那富家子甘愿出那份钱。可我什么也没有说,只是把我的钱都借给了他。
我喜欢有梦想和追求的人,或者是对某样东西挚爱到偏执地步的人,多利就是这样的人。他爱他的画作,他能够沉迷在他的画里忘了吃饭,忘了睡觉。我常常会站在他旁边,看着他用铅笔勾描,用颜料上色,仿佛我也能透过他的画,到那个不曾想过的世界。
马lun叫我去的时候,我正在和多利讨论杂志上看到的上城区笑话,戴维不搭理我后,我和多利的关系与日俱增,兴许是我太孤单,总想和人聊聊天。
马lun把我关了起来,废旧仓库楼顶的蓝色塑料棚漏了水,积着水坑的水泥地亮着一丝破碎的光晕,却只能照亮灰蒙蒙的尘埃,我的脚被拷在木板上,被迫跪在地上,楼下的人一如既往地吵闹喧嚣,我觉得马lun疯了。
就如那日他让我看着他上了站街女一样,晾了我很久后,他又带了女人进来,那女人风韵犹存,手里夹着一根女士香烟,猩红的嘴唇含着烟头,性感无比。
她有弗林街没有的气质,弗林街女人往往都有一种浓厚的风尘味,而她像是捕捉猎物的猎手。
马lun扯起我的头发,我脚下的木板哐哐作响,那女人说,“这男娃子的屁眼真有女人逼好淦?”
“你干来试试不就知道了吗?”,马lun说。
他们两人的对话就像是无形地烙铁烫在我脸上,让我屈辱地无地可藏,马lun居然想让女人上我?!难以置信!
我本是跪扒在地的,马lun把我拖了起来,他解开了我脚下的镣铐,单手锢着我的脚腕,将我的脚并在一起,拖着我到床边,地板上留下我反抗的指甲痕。
那女人跟在他后面,我是仰着头的,能够清晰的看到那女人的表情,那女人轻浮中带着分挑衅,“马lun,你动作轻点!”
“这烂婊子轻什么轻,就他妈欠教训!”
我心里荒凉无比,只觉得太可笑了,他们把我当作物品一般,我想此时的我应该比弗林街的女人下贱几分。
那女人朝着马lun递木板和麻绳,他们像是一对恩爱的夫妻,调教不听话的野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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