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你要是喜欢年下姐弟恋,我现在生一个儿子还来得及吗?”
沈星御打断她的幻想,“诗诗今年22岁,等你的儿子经历完十月怀胎在到18岁成年之后她就40多了,那就不叫年下姐弟恋,叫黄昏恋。”
夏朝露差点笑出声,她算是看明白了,任之槐这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故意逗沈星御玩儿呢。
她这个自诩智商高的儿子压根没看出来人家在逗他,还在一本正经的跟人家辩论。
反正她也挺喜欢看自家儿子的笑话,干脆就专心给大家泡茶,并未再开口说什么。
“我也是开玩笑的。”任之槐的话题继续围绕着洛诗诗,“诗诗喜欢什么样的男孩子?”
洛诗诗没想这么多,只当是大家随意的聊天,掰着指头一样一样的说,“首先一定要长得帅。”
沈星御的脸色缓和了不少,他对自己的颜值还是非常有信心的。
毕竟当时小家伙在森林里迷路哭得稀里哗啦,抬头看见自己惊人的颜值后瞬间止住了哭泣,还迫不及待的问了他的名字。
“还有要温柔,不可以总是欺负我,怼我。”
刚抿了一口茶的夏朝露差点把茶喷出来。
沈星御唇角的笑容瞬间冻结,这个小没良心的是在针对他没错吧?
“要体贴细心。”
夏朝露在心里同情了沈星御半秒。
啧,看自家儿子的表情就知道,这一条似乎跟他也没有什么关系。
“最好会做饭。”
夏朝露摇摇头,想到自家儿子五指不沾阳春水,泡面都煮不熟,想必这一条也是没戏了。
“经济条件什么的倒是不重要,只要有上进心就好。”
夏朝露怜爱的瞥了自家儿子一眼。
得了,这唯一的优势也没了。
等等,好像还是有,至少他还遗传了自己一副好看的皮囊,也许还有救?
任之槐乐不可支地拍着手,“巧了吗不是,我弟弟就是一个长得好看,温柔体贴细心还会做饭,虽然有上进心但总是赔钱的笨蛋美人。”
沈星御舌抵牙尖,不爽的挑眉,“比起这些,我觉得谈恋爱还是找一个认识时间长,知根知底的比较好。”
“哦?”任之槐眼含笑意,慢悠悠的说,“比如说青梅竹马吗?”
沈星御微微晗首:“嗯,青梅竹马就不错。”
“或许你们有听说过一个理论,叫‘青梅竹马不敌天降’。”
任之槐不顾沈星御冰冷的目光,漫不经心地摆弄着手里的茶杯,意有所指地说道:
“毕竟都从小一起长大了,要是俩人有戏也早就在一起了,不至于到现在还没有把女孩追到手。”
“你说是吧?”
她这段话简直是在沈星御的雷区上蹦迪。
少年时期的沈星御确实对小诗诗有过好感,只是那会儿他们都还小,沈星御也没有那么不做人,他只想耐心的陪着小诗诗长大。
可谁知道他看着长大的小姑娘连招呼都没打一声就转学跑了,甚至还换了手机号,俩人彻底失去了联系。
少年时期的沈星御心碎得稀烂,他不是不知道洛诗诗家里的情况,他也能猜到洛诗诗转学的原因,他伤心的原因是洛诗诗根本不在乎他,转学居然都没有通知他一声。
后来他也知道了洛诗诗回学校找过他几次,可惜那时他已经转学,又年轻气盛,放不下可笑的面子去找她。
本以为俩人的缘分就此为止,他也彻底忘了她。
却不想在那次的宴会两人再次相遇,她依旧随随便便就能波动他的心弦。
也依旧很会气他。
沈星御现在就像一只气鼓鼓的海胆,在气爆炸的边缘反复试探。
就在这时,家里的厨师亲自做了几盘中式小茶点送了过来。
其中沈星御最喜欢吃的蛋黄酥在洛诗诗的左手边,她怕沈星御够不到,顺手夹了两个蛋黄酥放在他面前Jing致的小盘子中。
“喏,你喜欢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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