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了好友的第一句应该说什么呢?
——你好?
感觉太陌生了。
——过两天吃个饭?
两个人还没熟到这个地步。
元煜坐在床上抓耳挠腮,想不到卡住他的不是好友申请,而是所谓的开场白。
他有点怨齐谐不把话讲明白了。
明明齐谐喜欢他,他也喜欢齐谐,要是齐谐能直白点把话说明白,他也不至于在这搞不清自我定位,整天拿捏着怎么当这个“朋友”。
元煜抓着枕头在床上翻来覆去,对话框里却是一个字都打不出来。
对面的齐谐看了许久的“对方正在输入”,等了半天没见元煜发送一条消息。他摸不定元煜在搞什么飞机,主动发了一个问号。
虽然只是一个问号,但元煜看“它”却如同救命恩人一般。
只要有人开了一个头,即使是一个问号,后面的对话都会变得容易许多。元煜从床上一个鲤鱼打挺,飞速地在键盘上按了几下:
“今天过得怎么样呀?我看我还没你好友呢,顺手加了一下。”
齐谐光看这几个字就知道元煜现在是个什么模样。
他本来还有些担心今天是不是对元煜过于冷漠,现在想来他还是多虑了。像元煜这样的人,自以为在为他人付出,其实自我得很。他只在乎自己做了什么,习惯于自我感动,而从不考虑对方愿不愿意接受他的好意。
从高中开始便是这样。
想起了曾经不那么美好的经历,齐谐的脸色比刚开始冷了几分,回复的速度也慢了下来。不是“嗯”就是“啊”的。好在元煜现在不知道齐谐是个什么表情,只当是齐谐在忙,还在另外一头屁颠屁颠地发着消息,恨不得把今天自己掉了几根头发都给齐谐说一遍。
两人就这么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到了深夜,睡觉前,元煜缩在被窝里,做了许久心里艰涩后还是小心翼翼地开口:
“我知道有家餐厅不错,这几年新开的,你下周有空没有?”
齐谐挑了挑眉,喝了口咖啡,故意拖了三分钟才勉为其难回答道:“周五晚上有。”
元煜在微信那头高兴地几乎要起飞。
距离约定的日子还有六天,可元煜似乎从今天晚上就已经开始激动地睡不着了。他局促不安地发了句“晚安”,本人却毫无睡意。在对着白色的天花板看了几分钟之后,元煜迅速地打开手机,翻到了下周的天气预报。
清一色的大晴天,很好的预兆。
之后的一周,出于对老元家将要断后的愧疚,他老老实实去了自家公司上班。
元煜是个混的,当初元父知道自己儿子是个什么德行,千说万劝才把这尊大佛放在自己眼皮底下。可作为商人,元父并不放心将公司任何一个重要岗位调给元煜,只好随便给元煜编了个虚职,每天只要打卡就可以赚钱。好在元煜他也不求什么,像这样挂着名头白拿钱的事他也不是不乐意。每天就算迟到也没人说,到了公司就往办公室这么一坐,吹吹空调打几把扫雷,混够时长钱很自然地就会到他的手里。
活脱脱地把“啃老”两字写在脸上。
可公司里没一个人敢对他有意见,或者说没人敢对他有意见。非但因为元煜是太子爷,更加因为对方那一看就不好欺负一张脸。
也不是有多凶,只是这么多年从来要什么有什么,元煜看上去并不具有平民的亲和力。
能让他窝囊的也就这些年的同学聚会。
公司太子爷连续五天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事出反常必定有妖。
连着一周的茶水间讨论的都是元煜到底为什么愿意来上班。太子爷在公司常年独来独往,每天不到点就走人,平时也不和他们对接工作,行踪颇为诡秘。众人就算耗尽脑汁也没办法凭空捏造出线索,揣测元煜的心思。
不过有一点他们可以肯定,那就是元煜一定有喜欢的人了。
毕竟世界上没有一种魔法能像爱一样让一个男人突然开始sao包地重视自己的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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