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好喔,很有独当一面的样子嘛。”林屿给了摸头杀,换来超级大声的抱怨。
“头发被弄乱了!”
“康安也做的很好,搬救兵非常及时。”
摸完两个弟弟的头,林屿才想起来白县令还在,有点失礼。
“没关系,先关心家里人是很正常的。”白县令笑眯眯打量着两个弟弟,“说起来我家的孩子也是这个年纪,可不服管的很,真是羡慕。”
“小孩子都是如此,等经了事情,自然而然就长大了。”林屿说着客套话,然后把白县令送出了门外。
等把人送走,再看两人,林屿升起一种自豪感,看,以前的瘦巴巴小可怜,都被他养成现在的模样!不论样貌还是学识,处事态度,都是一等一的出挑,就像自己慧眼挑中了几块顽石,看透其中的材质,于是一点点耐心的打磨过后,终于绽放出属于他们自己的光芒。
难道这就是养成系的快乐吗?
思考过这个问题后,林屿决定把更多的事情交给他们处理,让他们获得磨练,毕竟读万里书不如行万里路,经常出门肯定比闭门造车要好。
“这事说简单也简单,说难也难,长兴下辖一共十五个村子,咱们各自分几个,去村里打听打听他们种了什么,擅长种什么,还有土壤,水分等等,都一一的填写在这个表格里面。”
林屿举起手里提前画好的表格,“等到全部走访完,再来分析。”
按照远近的顺序,还有路程,林屿给他们分配好各自需要负责的地区,然后让他们自己先研究。
他们三凑到一起嘀嘀咕咕,交换了自己想去的村子,林屿也收好笔记本,踏上了路程。
白县令突然提到这个让其余的村子都富起来,林屿心里虽然有了主意,但是还是觉得有些突兀。难道是看着林家村的蘑菇产业蒸蒸日上,所以想在其中分一杯羹吗?
不,不对,如果想要分红,他早就说了,即便他自己不说,只要稍加暗示,村里人也会乖乖奉上,根本不带犹豫的。
林屿埋头走动,走出去好一段,突然回来望向村口的石碑。
那上面还是白县令题的字,写着长兴蘑菇四个大字,笔法苍劲有力,风骨尽显。
比起利,白县令显然跟喜欢名,所以是为了名声吗?罢了,他是想不出来的,还不如先把事情做了,比这样瞎想强多了。
花了十几天的时间,林屿他们把十五个村子走了个遍,对于各自村子种了什么,养了什么都很清楚,现在又是农闲,不少人坐在村里闲磕牙,只要语气热情些,都能打听清楚。
不打听不知道,其实很多村子都有各自的优势,比如那几个林屿雇人种花的地方,水土特别好,养的花格外茂盛鲜艳,
还有一个村子,村里有一口水井,据说是老水井,井水自带甘泉。
就算一个特别偏僻的广家坳,外面的荒地上的青草也特别茂盛,这些都是他们没发现的优势,只要稍加利用,马上就能换成一批又一批的财富。只是很多人没有这个意思,守着金饭碗要饭而已。
林屿赶了三天大夜,先把村子各自的优势整理出来,然后,又把如何利用这些优势写了进来,越是写越是激动,如果这些东西都能用起来,何愁不发达?
计划书写好之后,林屿封好递交给了白县令,看的白县令拍案叫绝。
“我从前只当你是会赚钱,没想到在整合资源上,也格外有天赋。”白县令感叹道:“尤其是这句话,世上没有无用的垃圾,只有放错地方的宝物,让我回味无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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