纹shen - 我们的结局:愿可三人共白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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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们三个在一起生活了很久。

    久到我们搬到了一个更大的公寓——

    卧房里换上了更大尺寸的床,足以容纳我们三个人颠龙倒凤;有一个专门的书房,唐卿年偶尔会在里面进行一些文件工作;蒋翀夏坚持装修了一个舞蹈室,只是我们很少见他进去练习舞蹈,满屋的落地镜倒是方便了我们在做爱时看到对方的表情。

    我在这个公寓里安置了一个影音室,在里面配备了全套的音响设备。偶尔我会躺在躺椅上,听一听来自我故土的音乐,家乡的曲调。

    在这个时刻,我闭上眼睛,似乎鼻尖又闻到了丹麦干冷的空气。我走在那片土地的石板路上,周遭是和我相同长相的人群,我们说着熟悉的语言,熟稔地打着招呼。

    这似乎已经是恍若隔世的情景——我已经彻底彻底融入了这片东方的土地。因为两个名字,我和这个国度有了羁绊,我在这里有了牵挂。

    在十几年前母亲去世后,我就再也没有回过丹麦。似乎在冥冥之中,我已经决定将这个故乡妥帖地留在回忆里,而让唐卿年和蒋翀夏存在于我的未来。

    唐卿年工作有方,我看着他的警衔逐渐升高;蒋翀夏渡过了最初的人气爆发期,现在转型成了歌手——这也是他的舞蹈室闲置的原因,他不再需要在舞台上蹦蹦跳跳,也不用再去做高冷的人设,安静地唱情歌就得到了很多人的夸奖。

    我不再做平面模特,即使年龄没有在我的脸上留下明显的痕迹,但我也有了更为感兴趣的事业:我对色彩的搭配似乎有着一种直觉般的敏锐,曾经招募我第一次走秀的导演成为了我现在的合作对象,我成为了一名艺术总监。

    我的中文越来越好,曾经我在书中读到过一句话,“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我想,放在我们身上,这句话应该是“愿可三人共白首。”

    2.

    这个家里到处是生活和欢爱的痕迹。

    我们的rou体是极端契合的,无论是唐卿年还是蒋翀夏,我们似乎都能在对方身上合成完整的拼图。

    我们有一个独特的定情信物,那是琥珀,是除了童话外丹麦最美的东西,我们称呼它为美人鱼的眼泪。

    在母亲去世后,我匆匆参加了葬礼,从丹麦重新回到这片土地。我将琥珀带来,送给我生命中除了母亲外最重要的两个人。

    唐卿年和蒋翀夏似乎也明了这份礼物承载的情谊,他们珍而重之地将这两枚小巧的琥珀收好。

    最后在我们三个的商量下,蒋翀夏的那一枚被定制成了ru钉。蒋翀夏的nai头在我们的多年玩弄下已经变得大了不少,ru钉的银针轻松地插过艳红肥硕的nai头,下端坠着的琥珀晶莹透亮,依稀可见蒋翀夏白皙浑圆的酥胸。

    唐卿年的琥珀被他做成了一枚戒指,银环很简单,套在他的无名指上。据说唐卿年做社区走访时,经常有上了年纪的阿姨惋惜地对唐卿年说,多好的小伙子,怎么英年早婚了呢。

    我的那枚琥珀成了一枚耳坠,我将他戴在了左耳。有时我走在路上,阳光折射落在这枚琥珀耳坠上,里面的图案清澈而醉人。

    我们三个间又多了一丝不为人知的、隐秘而亲昵的联系。

    3.

    时间走得太过于安然,我几乎已经忽略了纹身的存在。

    我和唐卿年越来越少的谈论起它们,蒋翀夏更是从未曾被告知。

    除了有一次,蒋翀夏突然兴起,让我写他的名字,我提笔便是和纹身相同的鹤体。

    蒋翀夏拿着我的笔迹目瞪口呆:“你一个外国人,怎么写个中文这么……仙风道骨?”

    我无法解释为什么我独独能将他们两个的名字写得如此清逸,其他的中文却犹如鬼画符。

    好在蒋翀夏似乎也并不是很在意这个答案,新鲜劲儿过了之后很快地便被转移了注意力。

    曾经唐卿年玩笑般的提起,要不要他在手腕处也纹上我的名字,我摇摇头郑重地拒绝了他。

    尽管我已经将它们当做是命运指引所馈赠的、让我与他们相遇的礼物,我仍是不想将其中可能存在的、万分之一的诅咒意味降临到他们的身上。

    如果这真的是上帝戏耍我的游戏,无论是唐卿年还是蒋翀夏,他们中的哪一个终止了我的生命,现在的我都已经可以足够坦然的接受——

    因为我对他们的爱意,因为我们曾经有过的陪伴和至上欢愉。

    我不再恐慌、怨恨、无措,这些曾经在我十九岁时和纹身一起降临在我身上的负面情绪,因为爱,我对他们和他们给予我的爱意,而统统消失殆尽。

    我可以平和地接受命运给我的安排,心存感恩和幸福,为了它将我引领到这里,与唐卿年和蒋翀夏度过的这段时光。

    4.

    时间无知无觉地向前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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