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法医穿书后和男二he了 - 第293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谢箐道:尸体上除了化肥,没找到任何有价值的附着物,这说明肢解的地方很干净,我师父一穷二白,没有这样的独立空间做这样的Cao作。

    檀易唔了一声,这一点对曹科长非常有利。很好,还有吗?

    谢箐道:如果不是我师父干的,就要找有旧的氮肥袋子的农户。氮肥一般下在玉米地里,郑家附近有地,是不是可以推测凶手可能住在郑家附近?

    罗小欧道:凶手是外科大夫或者法医,农村即便有这样的人才,也不敢如此明目张胆的杀人吧。

    谢箐道:同理可证,我师父为什么要这么明目张胆的杀人呢?

    罗小欧笑了,没错,这话很有道理。

    几个人把尸体从头到脚重新研究一遍,得出的还是那些结论,没有任何新发现。

    谢箐把尸体缝合上,凑成一个完整的人,和丁法医一起送进了冷冻柜。

    推回柜子之前,谢箐说道:希望你下辈子好好做人,安息吧。

    丁法医笑了,小丫头还挺感性。

    谢箐叹息一声,毕竟跟我师父沾亲带故,总觉得心里堵得慌。

    尽管她知道,郑文凯的死是凶手的错,但她还是因为房子有了一丝愧疚。

    一干人去分局开会。

    警车一进院子就听到了一阵哭喊声。

    文凯啊,你死的好惨啊!

    曹海生,你不得好死。

    警官,你们可要为我们文凯做主啊!

    谢箐蹙起眉头,从包里拉出一顶渔夫帽戴上了。

    即便她不说,檀易也明白了,大步走在她前面,把人挡在了身后。

    几个人刚要到门口,郑老头就发现了他们,几大步跑了过来。

    郑老头道:哪个警官负责我家文凯的案子?曹海生那个王八蛋杀了我儿子,你们可一定要为我儿做主啊!

    罗小欧道:谁是凶手现在还很难说,但这个案件的影响极为恶劣,我们一定全力以赴。

    郑老头叫道:就是曹海生干的,我儿逼他卖房,他就杀了我儿。除了他们法医,还有哪个敢那样干?

    罗小欧耐着性子说道:怎么着,你的意思是,不是曹海生也是曹海生?你们只要曹海生死,不管真凶到底是谁?

    郑老头被他问住了,那不是他是谁?

    罗小欧道:我们还在查,请你们给我们一点时间。

    郑老头道:那你们要是官官相护怎么办?

    檀易想起曹海生那家徒四壁一般的家,心里一阵反感,说道:那你就往上告,告到上面抓曹海生为止。

    他这明显是反话。

    郑老头不是傻子,听出了檀易的怒意,但人家又没说错什么,只好恨恨地吐了口浓痰。

    会议室里,大家落了座。

    罗小欧道:檀队先说说吧。

    檀易道:我不认为是曹科长做的。第一,曹科长家贫,不具备肢解尸体的空间,而且没有合适的交通工具,尸袋运输也是问题;第二,曹科长的妻子身体不好,儿女都在上学,犯不着为一点小事丧失理智,铤而走险。以上两点都是我的个人看法,要想证实需要进行大量的排查走访,确定曹科长从家到海滨这一段路有无目击证人。

    傅达道:他在海滨呆了那么久,不可能没人看见,无非是多用点心,一定能找到目击证人。

    痕检人员邓文祥说道:首先,昨天和今天都有赶海的人在那一带活动过,从海边找到的杂物多半在海边有些日子了,无法做进一步分析;其次,因为chao汐的关系,脚印我就不多说了;还有,考虑到凶手曾大范围转移尸块,我们对路边的车辙进行了排查,结果是这一带海岸线风景不错,最近天气转暖,停车看风景的人不少,车辙印极多,我们一一拍了下来,估计能起到的作用不大。

    分局的一个老干警说道:我和郑家人取得了联系,对郑文凯从从家里出发的时间进行了确认,他五点半吃饭,六点多出门,和曹科长所说基本一致。郑家人说,郑文凯除了曹科长没有仇家,因为借钱的事,曹科长挨了郑家人的打,所以曹科长恨他们,就断了他们郑家的根。

    谢箐心里不忿,但跟办案人员争辩对曹海生没有任何好处,她忍耐下来,把自己的思路重新梳理了一遍。

    这时候,黎可开了口,有没有可能是郑家的仇人呢,郑家人这样的行事方式,很难不让人怀疑他们的人品。

    这话给力。

    傅达赞许地看了她一眼。

    罗小欧道:三位法医怎么说?

    安法医和丁法医对视一眼,安法医开了口,死者在吃完晚饭后不久就死了,时间大概在十九点左右,被一段尼龙绳勒死,绳子和捆扎装尸块的袋子一致

    他把谢箐之前说过的,统一做了汇报。

    罗小欧点了支烟,吸了两口,对檀易说道:以目前拿到的线索,我们除了对两段路进行大规模排查走访之外,似乎没有更好的办法。

    --


下载app进行无广告阅读!

添加书签

站长有话要说

希望大家下载本站的app,这样就可以永久访问本站,app没有广告!阅读方便

后期会推出留言功能,你们提交你们喜欢的小说,我来购买发布到本app上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