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他开心就好,就当哄孩子了。
钱氏办事利索,第二天一早喂完家里的牲畜,吃罢早饭,就要带沈长林出门。
带沈长林去镇上看大夫的事钱氏和儿子媳妇讲了,但是两个孩子不知道,沈长林被吓个半死,以为自己看错人了,莫非钱氏要把他扔掉?
沈玉寿虽然只有七岁,却也十分聪慧,看得出来nainai不喜新来的弟弟,害怕弟弟被带出门就回不来,便拽住钱氏的衣裳:“nainai,我也要去。”
钱氏想了一会,大夫说沈玉寿身子虚,和缺少活动有关,叫他多逛逛也好,便点头答应:“行,去套上外衣,今日风大。”
见此沈长林松了一大口气,大人干坏事的时候,一般不会让孩子看见,沈玉寿同去,他的安全就有保障。
“钱氏一早就领俩孩子出去了。”
“是带她家孙子去瞧病吧?那娃真是苦命的,生下来就弱,还不会走路就常常喝药。”
钱氏带孩子出门,村里人看见了,河边洗衣裳的妇人顺嘴议论着,钱氏的妯娌周氏也在其中,叹了口气点点头:“我那侄孙儿是可怜,骨瘦嶙峋面黄肌瘦,我看着就心疼。”
有人压低音量:“看沈玉寿的样子,不像是长寿数的,没准一场风寒就能要了小命。”
周氏赶紧念阿弥陀佛:“快别这样说。”
“咱们私下议论罢了,说的是事实啊,罗氏是不能再生了,沈玉寿要是没立住,她家可就绝后了。”
周氏捂住胸口:“别说了别说了,造孽啊——”接着提上洗好的衣裳往家走,那人的话还在耳边回荡,她琢磨着,真绝后了的话,那留下的家产归谁?
钱家罗家是占不到的,一定要归沈家,整个咸水村姓沈的,就自家和他们最亲,然后自己的儿子们给钱氏罗氏养老送终,没错了,这样合情又合理。
周氏想了一长串,没留神路上有块瓜皮,一脚踩上去摔了半丈远:“哎呀,我的老腰……谁来扶我一把,腰扭了,爬不起来。”
镇上不远,走半个时辰就到了。
钱氏领着两个小的熟门熟路的进了医馆,医馆的伙计叫他们等会:“前头还排了两位。”
“不急不急。”钱氏陪笑,拉着沈玉寿坐到一旁:“往后送你到医馆做学徒好不?这里好啊,风不吹日不晒……”
进医馆的门以后,钱氏就没管过沈长林,反正丢不了。
沈长林一直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努力的吸收所见的信息。咸水村依山傍水生活静谧,清河镇屋舍俨然商铺林立,足以说明这朝代和平稳定,没有战乱苛政。
简而言之,能活。
这时钱氏的话飘进了他的耳朵,沈长林不由的多看钱氏几眼,赞服她的远见。
沈玉寿体弱又没亲兄弟扶持,将来做不了庄稼汉,体力跟不上就只能吃技术饭,到医馆学徒的话,日后医术Jing湛能坐堂,就算学艺不Jing,做赤脚大夫也有口饭吃。
技术型人才到哪都吃香,沈长林狠狠的心动了,他想学。
但钱氏没理他,直到瞧完大夫,判定他确实不傻,声带也没问题,多练习就能学会说话后,才对他露出一丝笑脸。
不傻啊,那就太好了,再养两年就能帮家里做事了。
从医馆出来,钱氏带他们直奔rou铺,家里的油快吃光了,她准备买些肥rou熬猪油。
肥rou特别贵,钱氏心疼啊,回家路上脸都是苦的,挣钱少花钱的地方多,家难当日子难捱,没走几步突然手一轻,是沈长林把rou拿过去帮忙提着了。
沈长林想好好表现,打动钱氏也为他谋划前程,做庄稼汉太苦,做生意没本钱,想来想去,只有好好学技术才能过好日子。
但钱氏完全不为所动,她的心里现在只有沈玉寿一个宝贝孙子。
回到家,她就号召全家坐到堂屋商量孙子的前程问题,沈长林在一边蹭听。
这时候他才知道,去医馆做学徒是有门槛的,便是得识字,不然人家不收,因此钱氏想把沈玉寿送去开蒙。
隔壁村就有一间私塾,是位老童生开办的,束脩是六十文一月,只上早上半天,若遇农忙会停课,现在有八个孩子在那上学,其中咸水村的有两个,一个是文老太的孙子,另一位便是周氏的孙子。
年轻的时候妯娌俩暗中较劲,分家多年,那股子暗比的心情还在,周氏总是炫耀她孙子聪明:“老师夸他是百年不遇的神童,往后没准能做大官的!”
“啊呸!”钱氏听了嗤之以鼻,她家沈玉寿才是真聪明,钱氏不服气,早就想把沈玉寿往私塾送了,但每次要行动,不是沈玉寿突然病了,就是遇上农忙,再要不就是手头紧张。
“娘,私塾的束脩虽不贵,但是笔墨纸砚书本费,可是一笔很大的开销。”罗氏是个没主意的人,说话的是沈如康。
“咱家三亩水田四亩旱地,打下的粮刨除口粮和税费,再扣除育苗沤肥的成本,一年大概能挣七两,而我和玉寿的药费就得四五两。辛亏玉寿他娘能织布,我会编些箩筐簸箕,娘养鸡养猪补贴,一家才勉强活下去,在这种情况下培养孩子认字,压力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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