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se - 第29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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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宋案属教唆犯罪,一没有意见吧?”方轶周颖。

    “,宋教唆表犯罪,属教唆犯。”周颖。

    财家,算抢劫吗?

    “据《刑法》第九条规定,教唆犯罪,应当照共犯罪所起作用罚。也就,教唆犯应其所教唆犯罪确定罪,并照共犯罪理。

    案,被告宋仅有教唆被告阎找佘清云故意伤害为,且还教唆阎将佘清云带回财抢。

    宋意利用一抢劫财为来遮掩前面故意伤害目,并将抢得财作为阎佘清云实施故意伤害犯报酬,制造假达混淆视听,规避佘清云怀疑目。

    从犯罪构成来,阎持刀室,先实施了抢劫财为,抢劫为实施完毕,又被害伤害,由此见,故意伤害为抢劫,也就阎被害实施伤害并为了制服被害实施抢劫,所面伤害为独立成罪,抢劫加节。

    宋来,客观既有实际教唆抢劫为(告诉阎事成,被害带回来财归所有),主观也有教唆抢劫故意,符合抢劫教唆犯构成,因此,构成抢劫罪(教唆犯)。

    另外,宋教唆阎家抢劫妻,被告阎和周得实际也确实宋家里实施了抢劫为,因此,被告为属‘抢劫’,有加罚节,应当据《刑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量刑。”方轶了法。

    “,了。,案被告应该构成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

    还有一题,宋佘清云夫妻关系,案发,方婚姻关系并没有解除。佘清云打工赚回来钱应该属夫妻共财产,宋构成抢劫罪话,法院定罪量刑,抢劫数额也有法?”周颖噼里啪啦敲完键盘,了。

    “,错,学独立思考了,案确实有特殊。

    案被告宋被害佘清云夫妻关系,截止案发,并未解除婚姻关系。

    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夫妻共所有。所,案被抢财应属宋夫妻共财产……”方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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