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娱] 好莱坞摇gun日志 - 第3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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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迪:这是个持续了百年的问题,对一个来自利默里克的人来说,她见鬼的能知道什么?

    贾维斯:这就是人们从写他们所知道的事情转向写‘一个问题’时所发生的事情。我猜他们受够了被认为是迷人的、带着民谣味道的爱尔兰歌手,他们开始使用失真吉他,写一些严肃的抒情内容。但这听起来不对劲。

    贾斯汀:我完全不喜欢小红莓。我认为一百万愚蠢的美国人会买这张唱片不代表它就值得你感兴趣。

    主持人:那为什么他们会去买它?

    贾斯汀:因为他们很愚蠢。

    乔琳:不,我不认为那是愚蠢,很多英国人也买它。坦白讲,《zobie》是首有垃圾摇滚风格的歌,它不错,而大多数美国听众并不真的关心其他国家的政治,他们只是喜欢那个音乐和反暴力的主题。我甚至喜欢她用了“僵尸”这个意象,很聪明。

    诺埃尔:我说过的,你人畜无害。

    乔琳:啧。(翻了个白眼)

    贾维斯:美国人喜欢声称他们有爱尔兰血统,那让他们觉得自己有根。

    乔琳:不管你们到底喜不喜欢这一点,坦白讲,它是个事实,不是吗?

    undgarden《bck hole sun》

    诺埃尔:我完全不知道他们,但那是首好歌。而且那个v是个划算的东西!

    乔琳:我真的很享受它,有点披头士的风格,不是吗?至于那个v,它很提神。

    贾斯汀:那是首糟糕的吉他独奏。

    主持:贾维斯,你怎么看?

    贾维斯:什么?

    诺埃尔:贾维斯喜欢开头和结尾的那个空白。

    贾维斯:嗯,我在这里必须要反常规,他们是垃圾摇滚乐队吗?我觉得所有的垃圾摇滚乐队都该解散。如果就像我在报纸上读到的那样,人们都是虚无主义的,那么一旦有人爆了自己的头,那么这就是你认为世界是垃圾的最终结论。所有其他乐队都应该收手,因为他们永远不会做得更好。

    诺埃尔:那珍珠果酱的埃迪·维达呢?

    乔琳:在所有名字里,你确实选了正确的那个名字。

    green day《wele to paradise》

    贾维斯:见鬼,毫无价值!

    诺埃尔:他们声称自己发明了朋克摇滚。

    贾斯汀:我不这么认为!

    乔琳:不,我觉得这是媒体说的话,这不是他们自己的看法!

    诺埃尔:不,他们是这么认为的!

    安迪:我有点喜欢他们有点像朋克乐队the dickies的感觉。我是说周五晚上,你带着几瓶够劲的饮料,然后打开你的播放器,这会很爽的!这就是他们的歌的作用!

    诺埃尔:但你听没听过那个该死的the offsprg乐队?我是说,他们甚至不有趣!

    乔琳:不,green day明显好过the offsprg!我挺喜欢green day的,他们有那种加州郊区的风格,我完全能共鸣,尽管我对朋克摇滚这回事仍然有保留意见,但他们的歌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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