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样的眼神里,他成了一个任人宰割的小羊羔,随时都会被吞吃入腹。
他愣住了,脑子里一片空白。
为什么,连爹也会用这样的眼神看他?
那是他的爹啊…
那是他的亲爹啊…
一股不可违抗的大力,把他狠狠按趴在地上。长乐慌了,拼命挣动,胡乱地摇着头,“爹!爹你干什么啊!”
一只大手已经顺着松垮的衣领滑了进来,在细腻的肌肤上来回游走,贪婪而yIn荡,“不要叫我爹,你这个妖孽!”
“爹!爹你醒醒!!我是你儿子啊!!!”长乐哭叫着,踢动双腿,试图撑起上身。无奈年幼的他怎么是身体强健的爹爹的对手,根本是无力动弹,只能眼睁睁看着爹掀开他的衣摆,扯下他的裤子,一只手急不可耐地揉上他的tun瓣,眼睛中冒出野兽般的光芒。
这一刻,他害怕到了极点,也绝望到了极点。
这个人,早已不是他爹爹了。他是一个禽兽,一个彻头彻尾的禽兽。
当父亲把一根手指探入他未经人事的小xue,他痛得连话都说不出了,只是满心想着我不要我不要。他控制不了地抽泣着,努力想要爬离身后的侵犯。
此时,眼前一道暗钝的光一闪。他动作一顿,透过朦胧的泪眼,看到前面不远的地方有一把柴刀。
长乐其实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杀人,更没想过自己杀的第一个人竟然是自己的爹。
但是当他回过神来时,发现自己正双手握着刀柄,一下一下砍向手下已经血rou模糊的身体上。从胸膛,到脸上,已经是一片鲜血淋漓,连人都有些认不出了。
他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却无法停下来似的,一遍又一遍砍向那个带给他无尽痛苦和噩梦的人。殷红的ye体溅了他一身一脸,眼眸中一片空茫。
等到他终于停下来,看着眼前血泊中父亲尸体,忽然感觉一阵轻松。
不是难过,不是恐惧,不是惊慌。
而是轻松。
他死了。
他不存在了。
他再也不能伤害他了。
从一开始,他太傻了,这个男人,怎么会把他当儿子呢?
也许…也许…这个男人说得是对的。
也许…自己真的是个妖孽。
而当初的自己,干什么要一直拒绝呢?
既然是妖孽,干嘛一定要当一个人呢?
恍恍惚惚的,他站起身,拎着那个柴刀,走向大哥和二哥的房间。
杀光所有人后,他逃出了那座城,到处流浪乞讨。他杀的第四个人是一个企图轻薄他的地痞,第五个是在一个老鸨把他骗入伎馆后,买下他的初夜想要染指他的恩客。
他发现自己真的很擅长杀人。或许,这甚至是他最擅长的事。
在杀了恩客后,一个名叫闵千秋的人救了他。这个男人跟以前长乐遇到的都不一样,他冷酷得像个没有感情的石头,任何东西都打动不了他一般。
这个男人告诉长乐,只要他以后跟着他,便再也不用挨饿,再也不用被欺负。
于是他跟着这个男人去了一个叫飘渺宫的地方,得到了现在的名字,成了那个人的关门弟子。
闵千秋说,当初看上他,除了因为他是难得一见的习武奇才,更因为他有一双狼一般没有感情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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