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只能让千锦望而却步。这也并非是他千家出不起这个价钱,只是祖父以为不值得花而已,千锦只能恋恋不舍地离去。
千锦以为,他此生都与此琴无缘,哪知却在今日又见到了它,且还能拥有它,随意赏玩、弹奏。
这琴自然是云轩送他的。云轩让他弹奏一首离殇之后,就将此琴赏了他:“弹得还成,拿回去仔细再练吧。”
千锦抱着这琴回到自己院子,还有些喜不自禁。他自然是十分纳闷,怎么云轩就知道自己爱琴呢?
千锦不由又想起往事,那一年,他和父母被董林派去的人截杀,他逃跑时,怀里还抱着母亲买给他的古琴,虽然比不得焦尾贵重,亦是千锦的心爱之物。
只是可惜,那琴后来被匪徒一刀砍断。千锦想起往事,瑟瑟发抖,他还记得他把匪徒自叔父身下拽出来时,是多么恐惧,多么绝望,而那匪徒却还要戏弄他,用长刀假装劈向他的脸,他吓得生生昏死过去。
“你不能杀他。”云轩穿着长袍,戴着斗笠拦在他身前:“董大哥要想杀他,除非先杀我。”
前面的话,千锦没听清楚,但是那一句“你要杀他,除非先杀我”的话,千锦至今记得分明,那果真是云轩的声音啊。
也许,云轩那时看到过断琴,所以至今还记着。不知这焦尾古琴,他是何时得来,亦或本来就是他之物,亦或是旁人借花献佛,云轩又把它给了千锦。
千锦焚香净水,端坐抚琴,琴声平和悠扬,在夜色中犹如仙乐飘飘。
其实,只要云轩想,他能如此轻而易举地就带给千锦快乐。
千锦便是刻薄的性情,却不是贪得无厌的人,也不是不知好赖的人,更不是一个冷血的人。
云轩和凌墨在一起,才是般配。千锦想象着,云轩和凌墨并肩而立,江山如画。那自己呢,也许只默默站在他们身侧,就好了。
千锦不慕名利,亦不喜张扬,更不喜欢争夺,他其实只是一个最恬淡的性情,安静平和,别来刻意地欺负我,就好。
千锦忽然想起自己怀孕的事情,相像着自己肚子大了时的样子,他不由苦笑,却并没有真得觉得羞愧,反倒有一种丝丝的甜蜜。
孕育生命,这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无论是女人或是男人,而男人也能生子,这岂非更是上天的一种恩赐吗?
而且,这是云轩的孩子呢。一定会像宝儿、霜儿那样乖巧、孝顺、机灵又可爱。
悠扬的琴声也传进了云轩和凌墨的耳中,云轩随着琴声的节奏在凌墨的身体里弹奏。
凌墨又痒、又痛,又是好笑:“丞相……喜欢这琴声吗?”
云轩“嗯”了一声,将凌墨换到自己身上:“这是千锦所奏,他的琴艺倒是拿得出手。”
凌墨借机缓着体力,并不肯动:“那墨儿陪丞相多听一会儿可好。”
云轩才不上凌墨的当:“你还是趁着这音律乖乖地侍奉本相,否则本相可要罚你含冰了。”
凌墨无奈,只得随着那音律辗转起舞,让他家云轩大人尽情享受。
天亮的时候,凌墨还觉得浑身痛,不想起。云轩笑道:“那你就再多躺一会儿,你今儿的请早,本相给你免了。”
若是以往,凌墨最少要早起大半个时辰的,沐浴更衣后,要来云轩的院子侯着云轩起床,侍奉他更衣,给他请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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