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没有,样样都靠着这些军汉们才能快速得到一个家。现在烧炕有了碳,柴火也足够了。
“你能不能让他们每天自己带着碗过来?”这么几个碗那么多人喝……阮白的眉头皱得死紧。
楚昊一看就知道二狗子又嫌弃上了,咂了咂嘴:“破孩子,哪里惯出来的那么多毛病?”话虽如此,他倒是一点都不介意把阮白惯出更多的毛病来。
几个百户看到楚昊走出来,听到楚昊的吩咐,严肃回答:“是,明天一定自己带碗!”
说话间,老三带着儿子女儿慢悠悠跑了回来。
然后,大部分对狗的习性了解的人都知道的,譬如说喜欢会动的东西,譬如说越跑越追什么的。
尽管老三很是成熟稳重,但是架不住大胖和小胖还没见过这个阵仗。于是,有那么多人陪它们玩!
“汪!”
“汪汪!”
“嗷呜~”
几个跑得慢的倒了血霉,一路鬼哭狼嚎,迅速超过原本跑得最快的人。
楚昊错了搓下巴:“嗯。”
作者有话要说: 做人的标准选择错误的案例二老五:百户应该要勇冠三军,跟柿子那样的!
老五:百户应该要会训练战阵,跟柿子那样的!
老五:百户应该要有勇有谋,跟柿子那样的!
小田田(⊙ω⊙):人生要有点追求,目标要看准千户。
老五(ノへ ̄、):不,窝没法成为一代宗师。
第四十一章 Jing气神
顺阳关有了一道新的风景线。每天早上天才蒙蒙亮,新晋千户手下的数百人,轻装背着自己的饭碗,开始整齐地跑向荒驿。过了一段时间,数百人又以比出发的时候更快的速度,嗷嗷叫着冲回关城。
身后跟着四……两只威风凛凛的金色大狗。
楚昊的个子在一般人中算是高大的。
老三的个子在藏獒中,估计也算是高大的。当初它一抬头就能被被楚昊抱着的大胖叼走,可想而知现在能够有幸被这么一头大狗追逐,是何等的欢畅淋漓!士卒们跑起来是如何的狂野、奔放!
老三和老四的年纪并不大,要是没有阮白他们的帮助,它们当初连两个小崽子都照顾不好。虽然有整体的环境因素在,可是作为草原上的顶级掠食者之一,它们的食物并不匮乏。
如今人来疯一起来,老三算是解放天性了,大胖小胖也不跟着绕着荒驿跑圈了,老四也“只能”跟着一起参加家庭活动。
士卒们可和荒驿中的老百姓们不一样,他们看到四只狗怵得要命。两只小狗就喜欢追着人咬脚后跟。说实在的,他们确实是不敢跟两只大的干仗,可是胎毛都没换掉的小狗崽子,就是长到小腿高,他们还没一个人怕的,随便一脚就能踢飞。但是,他们不敢踢,就是跑得慢被咬破了鞋跟,他们也不敢踢。
还好,通常狗子们只跟他们跑半程——从荒驿到军营;然后两只大狗就会带着两只小狗跑回去。
第一天,只有阮白陪着狗跑;
第二天,五个预备役驿卒加上四个荒驿百姓跟着。
别看他们只是一般民众,可是长跑的经验也累积了一些。如果只是单程跑十里地,他们都没问题,包括汤信厚在内。也不知道是最近吃的穿的好了,还是汤信厚本来就底子好,哪怕看上去还是皮包骨,但是慢跑一点都不比其他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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