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要准备首映再次来到h市。
当车子飞快经过戚盼的高中的时候,
正有不少的学生拎着袋子背着书包返校。他们三两成群,彼此嬉笑打闹,清脆的笑声可以击破一切隔膜,传到每一处角落。
宽大的校服就套在身上,裤子却偷偷换成了自己买的,而非校服配备,并且不安分的卷上了裤腿。有几个男孩跑的飞快,被风带起的外套飘出清香的洗衣粉和年轻的气息混合的味道。
郑衍不自觉的让司机停车,就停在一种送子女返校的家长的车辆中间,不是很明显。
他心里希望能够侥幸遇到戚盼。
这是人的惯常心理,总希望在某个不常到达的地方遇到自己想见的人。
像是感应到了郑衍内心的想法,戚盼适时出现。
她也一样上身套着学校校服,却穿着牛仔裤并卷了裤腿,穿白色耐克鞋。
阳光从南方的天空落散下来,准确无捂地照在她的脸上,细腻地遍布她的五官。
她面无表情的对身边的陈徽芷说了什么,然后陈徽芷立刻笑的直不起腰,右手轻轻打了一下戚盼,然后也对戚盼说了不知道什么内容,使得戚盼也立刻笑的捧着肚子,然后抬起脚作势要踢陈徽芷,陈徽芷连忙嬉笑着跑了,戚盼便去追她。身后沉重的书包被颠得一颤又一颤,左侧肩上的背带滑落,她随意的伸手一拢,抚走额头上一缕细碎头发的头发到耳后。
她们就这样穿过一脸有一辆停在校门口的车,偶尔遇到两车之间间隔较小的,便侧着身跳跃,漆黑的头发在她的肩上起起落落,反射阳光。
陈徽芷先停下来打卡,正好被戚盼抓住,戚盼捏住陈徽芷的脖子笑骂了几声后也打卡,两人一前一后,有说有笑地走进了学校。
郑衍眯着眼睛看着她进入学校的步伐,呼吸随着她的身影起伏。
这就是高中生活,这就是青春,这就是那个充满生气的她啊。
不是那种所谓喜欢生活,喜欢青春这样虚无缥缈的喜欢。
而是踏实,有重量,心跳的节奏会随着一个人的出现而发生变化的喜欢。
郑衍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会喜欢上一个,现实中不过见过四面,剩下全都是以台灯的身份陪在她身边的小孩。
她会在企鹅里聊天时偶尔说上一两句带脏字的话,发一大串奇怪的表情包,会趁父母睡熟的时候偷吃方便面,会写作业写到打盹,会在酒酿里放几颗葡萄,然后吃得像就要升天一样的满足,她吃西瓜只吃最中央的果心和最外层脆嫩的部分,她把自己的机场图设成了屏保,她会和朋友分享微博日常;她会因作业难而眼眶发红,偶尔也会一鼓作气,做作业到深夜。
她是勤奋的,也是懒惰的;她是无邪乖顺的,也是叛逆冲动的;她是聪明狡猾的,也是迟钝软弱的。
这么多面的她,只会和台灯分享。只有当夜晚降临,四周寂静,只剩下一盏台灯的时候,她才会悄悄的展示自己的样子。
而他,很荣幸,变成了她的台灯。
也很荣幸,喜欢上了她。
作者有话要说: 选考满分四十七人,有这样的学校,仰望隔壁市的大佬。
文中是第一次选考,按照这样的计算的话,两次学考下来,戚盼学校应该也是四十多人差不多
嘻嘻嘻吹牛不犯法
顺便说一下:
不得不说五天不码字感觉真他妈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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