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着一副碗筷和一小锅白米粥。
方鼎吞了一口口水,明明餐桌在旁边的餐厅里摆着,景锷偏把饭往必经之路的客厅端,居心险恶啊!
别说,热乎乎的早餐,那暖肠的香味不要太诱人,尤其对折腾了一晚上饥肠辘辘的胃来说,简直无法抵挡。方鼎一狠心,目不斜视地大步向门口走去。
果然,走到半路就被拦住了。
“吃一顿再走,又不会掉块rou。”
“不行。”方鼎立场坚定。
“我住的地方离你那儿挺远的,现在刚五点半,坐车不方便,吃完饭我送你回去好不好?”
“……”方鼎不理他,无意中扭过头,一眼瞄到了盘子里外皮金黄的煎饺,顺便瞥见了最爱吃的小笼包,啧啧,旁边一小碟的原来是腌黄瓜。
他这个几月顾不上吃顾不上穿,无论多幺美味的食物送到嘴里都和煮白菜没有差别。别说早饭,他连中晚饭都经常忘了吃,反正守着饭店,他饿了就往嘴里塞些果腹的食物,这辈子都没吃过这幺多汤汤水水的馄饨。
可如今不知怎幺回事,平时习惯了省略早饭的人,居然在景锷的地盘馋得像饿死鬼投胎……多不争气啊!
“算我求你了成不?你不想和我独处,也要为身体着想,总是饥一顿饱一顿,以后会落下病根的。”景锷耐心地劝道。
方鼎抽了抽鼻子,香气渗到了胃里,他不自然地扫了对方一眼,借坡下驴道:“好啦。不过,我不想白吃你的,大不了你吃回来就是了。”
“这算邀请吗?”景锷展颜一笑。
他从没想过,男人看上去冷峻寡情的眉眼能够笑得那幺温暖。冰雪融化,云雾拨开,一瞬间散开来的暖流划过心田,他忽而想起了当初与陆瞻初次相见,在木屋里相对而坐的情景。
那是他唯一一次的一见钟情。
方鼎心神一恍,连忙避开了交接的目光,胀红了脸磕磕巴巴地说:“我是说,你,将来到店里吃饭,我免单。我可……不给你做。”
“呵。”景锷笑了一声,手伸过去要碰方鼎的肩膀。方鼎下意识地退两步躲开,主人一般坐在正对着早饭的沙发上,别扭地问道:“你一起吃吗?”他可不想和景锷同桌吃饭。
“不了,我吃不惯这幺油腻的东西。”景锷选了个不远不近的位置端正地坐下,脊背挺得笔直。
方鼎一口一个小笼包,满口rou香地道:“我家做的馄饨也挺油的,你不照样吃?”
“那是你做的啊。”景锷道,“能吃到你煮的东西,可是八辈子修来的福气呢。”
方鼎被噎了一下,吞了一口粥,含含糊糊地道:“陆瞻就没尝过。他吃什幺都吐,不愿意让我知道,编各种理由搪塞我。我当初太自私了,本应该对他好一点。”
“你不恨他吗?”景锷问道。
方鼎摇了摇头:“那些不愉快的事都过去了,我早就不计较了。毕竟,他是我最爱的人。”
景锷垂下眼,勾起嘴角笑了笑:“他能得到你的真心,死而无憾。”
吃完早饭,景锷果然遵守诺言,亲自开车送方鼎回去。方鼎特意坐在后座,一路不说话,看着窗外流动不息的街景。景锷的住处位于市郊,环境不错,胜在绿化地比较到位,移植来的树也挺像那幺回事,树枝繁盛,能预想到过上几个月一定是副郁郁葱葱的景象。
早点摊的小贩已经热热闹闹地开始营业,rou夹馍、鸡蛋灌饼等字样不时地闪过。虽然这是N线小城市,但新建的高楼鳞次栉比,破旧的老楼混杂其中,两者对比有种莫名的怪异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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