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鹅绒面上,嵌着一对珍珠耳环,一串黄宝石项链,宝石剔透莹润,是Jing灵充溢灵气的美丽眼眸。
相较于华贵的首饰,那条长裙显得过于清雅,毫无赘饰,只有领边、袖口、裙摆绣着镂空的蕾丝花纹。
抱着裙子,面红耳赤地发了一会儿呆,我注意到那双山羊皮玫瑰白鞋,又回到了我的床脚。之前拿着它到处询问,因为造价太过昂贵,无人敢贸然认领,我只好把它锁在了柜子里。看了看手中的白裙,我终于意识到它们的风格完全一致……难道说,它也是魅影送的么?
白鞋出现的时间,是在我被人送回剧院之后……也就是说,那天送我回来的人,其实是魅影?
他是怎么把我送回来的?
剧院里四千多个人,学员、舞者、作曲家、机械师、道具师、人偶师……竟然没有一个人看见他么?
那天,我从房间里走出,不少人回头打量我。我以为他们是在看我唇上的血痂,低头匆匆走了。现在想想,他们虽然不停打量着我,却没有一个人露出好奇或戏谑的目光,也没有人窃窃私语。为什么?
疑问一个接着一个,是冉冉白雾中若隐若现的烛台轮廓,我闭上眼,似乎抓住了什么,似乎又一无所获。
拽紧束腰,戴上裙撑,我换上那条白色长裙。镜子里,渐渐映照出一个熟悉又陌生的身影。因为是芭蕾演员,我的身材必须瘦而匀称,与普通人相比,要像是被削掉一半骨头般单薄。
印象中,上辈子这个年纪的我,尽管相貌不错,却缺乏独当一面的气质。现在一看,有些恍然,原来不知不觉间,我已经离上辈子那个我很远了。
盘起发丝,把珍珠耳环扣上耳垂,戴上黄宝石项链。第一次,我用自己的目光,勾勒出自己的美。
拿了一顶黑网纱羽毛宽帽,我随着人群走进剧厅。几个仆妇手持鸡毛掸子,在清扫不存在的灰尘。看到我的一瞬间,她们的鸡毛掸子集体落地:“吉里小姐……”
内心没有小小的愉悦,那是不可能的,但我更在意的是,魅影有没有看见我。一想到他可能会觉察到我身上的转变,心脏立刻怦怦跳了两下,其他人的视线顿时变得无足轻重起来。
领席员带我走上二楼,第五号包厢。推开棕红房门,里面已有两个人落座。他们一个金发,一个棕发,均身穿正装。
金发将礼帽扣在胸口,随意地看我一眼,转过头去。棕发彬彬有礼地吻了下我的手背,微笑说:“请不要在意,我这朋友,一遇见与音乐有关的事情,就会变得特别无趣,谁让他就是吃这碗饭的呢?我们是来听幽灵唱歌的,小姐你呢?”
话音未落,只听金发冷冰冰地说:“抱歉,我不是来听他唱歌的,我是来看他笑话的。”
棕发说:“你太严肃了,朋友。来这里的人,有几个是打算认真看戏的呢?我刚刚看见夏尼伯爵带着两个舞女进了包厢,想必这漫长的三个小时,他一定会过得非常愉快。”
金发冷哼一声:“他和这个幽灵,都是在侮辱音乐。”
棕发手杖点点地板,表情无奈:“我这朋友什么都好,就是对音乐太过狂热。听说他这种做派,在音乐界有一个专属的名词,叫‘赫斯特风格’。”
本来不想搭理他,但他故意留下一个悬念,不接着提问,会显得很不礼貌。我挤出一个假笑:“您懂得真多,请问什么是‘赫斯特风格’?”
棕发得意洋洋地卖弄道:“小姐,懂得欣赏歌剧的人,基本上都知道赫斯特。‘赫斯特风格’指的就是,一群崇拜他的人,模仿他的穿衣、说话、行事,甚至是作曲的风格。我这朋友原本是一个热情似火的人,迷上赫斯特之后,突然就变得冷若冰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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