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呼你?”我无奈,敌不动我先动了,输得那叫一个凄惨呀。
“嗯,没有,叫我瑞很好。我喜欢你这么叫我。”终于失神回来了,然后毫不吝啬的冲我浅浅一笑,虽然只是很短的一瞬间,可是我还是看见了。绝对不放过小瑞瑞的任何表情是我的第一原则。
“霖儿……”啊?某人当场石化ing……
这么酸酸的话我怎么一点都没有感觉不适呢?还是头一次有人这么叫我啊,还是小瑞瑞,虽然她貌似也不小了……还有为虾米我的小跟班们都退下了,小瑞瑞身边的大姐咋还是电灯泡当得贼亮贼亮的。哎呀,真是的,为什么,我走到哪里都有电灯泡,真是的,还要不要人说话啦!?再看,再看,我就让你看个够!这就叫人与人之间的差别,不,是主子与主子的差别!主子比主子气死主子呀!嘿嘿,果然够拗口呀。
我和小瑞瑞早已经坐在石椅上相互对望了,要不这么个看法还不得把人给累死呀。我很体贴的说。只是不知道,她想从我眼中看见什么呢,过去还是未来?我不知道,我由她看下去,如果就这样看一辈子我也是心甘情愿幸福至死的吧。只是至死也还是不明不白的。我是真的想做一回明白人呀。
我不知道自己到底喜欢她什么,好吧,我实话实说,咱明人不做暗事。人的心里总是会有一个影子的吧,总是若隐若现的出现在每一个梦里,突然有一天,你看见了一个人,那个人刚刚好与心中的影子对上号了,于是一切都清晰起来,你再也不需要做那个只有自己清晰的梦。于是,可以名正言顺的去继续心里那个越来越清晰的梦。直到有一天自己也分不清哪里是现实,哪里是梦境。我想我现在就是这个样子的,我希望这就是梦,并且这个梦永远也不要醒来。
“生死契阔,与子成说。”小瑞瑞终于开口说话了,说了上句却是久未答话,难道她是在考我吗?好吧,这点小诗小词的还是难不倒咱的。怎么说咱也是二十一世纪的大学生。二十一世纪最缺的东东——人才嘛!
“执子之手,与子成说。”哈哈,没错吧。果然没错,小瑞瑞又笑了,这一笑我的心都跟着痛了。因为这个笑就像是,一直未吃过饱饭的孩子,终于吃了一顿大餐后的满足,好吧,我承认我的这个形容很是煞风景,很是低俗恶毒,很是影响小瑞瑞在大家心目中的女神形象。但是我这个比喻绝对是童叟无欺,货真价实,堪比真品。不是最贴切的,却是最适合的……
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没有人告诉我?貌似我也没有问的哦,哎,想我在这里已经一年了吧,真是的很是稀里糊涂呀。作者,你不会是不会写吧?害得我在这里整天就知道发呆,看书,等着被调戏。一点都不好玩呀……
作者:这都被你猜到了,看来有长进哈。晕倒一大片中……
“这句诗词你还记得啊。”似是回忆似是慨叹。
“记得的。”我曾经一度最喜欢的诗词,怎么会轻易的忘记。
“霖儿很喜欢这里的风景吗?”
“嗯?还好。”
“这里的风景很好,光闷在院子里会生病的。我一直都很喜欢这个地方,这个地方的名字还是我起的呢。”
“‘雨霖铃’?好名字,好巧,和我的名字是一样的呢。”古代的词牌名原来都是被用来写匾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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