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毕竟季言之这一世的字迹真的挺不好看的。状元靠才华, 探花郎又要讲究才貌双全, 所以答题大答得妙,句句算是写到当今圣上痒痒处的季言之得了个殿试第二名,榜眼。
“恭喜恭喜,不过言之兄, 你那手字该好好练练了。”
年约三十,长得也算人模狗样儿的状元郎走到季言之的跟前。那双眸子闪烁着喜悦, 摆明了想和榜眼来个同喜。
季言之高兴是有,但更多的却是遗憾,他自认自己长得挺不错的, 嗯, 至少要比新走马上任的探花郎长得好, 但他为什么就成了在状元郎和探花郎耀眼光芒下有些黯然失色的榜眼呢!
真是成于才华,败于笔迹。
早知道…早知道会这样,他也选择将一手漂亮的字写得比狗爬要稍微好点,毕竟原主自身的水平就那样,季言之虽说因为行为同步的影响,性格方面愈发和原主王仁靠拢,变得奔放起来。季言之也回忆不起, 当初那个因为真*面部神经半坏死, 却因为无钱无房无车的原因, 被嘲笑没能力偏要装霸总…
那时的他真的没能力让自己变成真*霸总吗?
不,他有。
但他却不明白这么做的意义何在?
那时的他,就跟无根的浮游一样,想来如果没有遇到小绿这个‘教人好好做人’系统,他估计还会居无定所,无喜无悲的混迹在最底层…
认真算起来,他应该感谢小绿的。但想到小绿这个不负责,将自己当成野草一样儿的辣鸡系统,季言之就感激不起来。所以,不明所以然起来的惆怅情绪来的也快,去的也快,在外人看来,季言之还是那副云淡风轻,天塌下来都无动于衷的找打样子。
季言之抿嘴:“欧阳兄说得及是,小弟也是这么觉得的。只是字迹已经成型,小弟也已经习惯了,不好改啊!”
风流俊俏,唇红齿白端是一副好相貌新上任探花郎在一旁笑而不语,
欧阳锦州也就是状元郎则略过这个话题,转而道:“说来也是缘分,咱们三人挨着一块儿殿试,却都得圣上钦点为一甲,我年龄为大,便托大自称一句为兄,既然相逢便是缘分,为兄做东去京城久负盛名的酒楼喝一杯如何?”
季言之微微挑眉,没有说好还是不好,反倒是先前保持沉默,看起来像个真*冷峻哥儿的探花郎吴勉同志开口道:“喝酒小聚,怎么也要等走马游街过了再说吧。”
的确,新进一甲前三名,状元、榜眼、探花在皇榜张贴广而告之天下时都要骑马游街,招摇过市。所以欧阳锦州相邀小聚,只能等走马游街过了之后再说。
不过…
季言之有些玩味的努努嘴,这个时候可是有榜下捉婿的传统风俗的。他这个京城人士身上有婚约人尽知,榜下捉婿想来都不会有他的份,而欧阳锦州,已经即将而至之年(指三十岁),想来早就儿女成群,所以怕只有探花郎会遭到那些个恨嫁人家的疯抢吧。
事实证明,季言之的揣测还是很有预见性的,骑着骏马、戴着大红花一通招摇过市,长得俊,年龄也不过二十的吴勉是收到女郎们投掷而来的荷包香囊最多的。但后来,反倒是状元郎率先定了婚,而和他订婚的不是别人,恰恰就是因为生母犯事失了小选名额,又不好说婆家、至今还待字闺中的贾元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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