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华唉声叹气道,“早知道红月那丫头命相这般好,就不让你收她当女儿了,收她当了女儿,养大了,还得嫁给别家人,岂不是白白便宜了别人。”
许若兰:“不,不然呢?”
王景华恨铁不成钢地瞪了眼旁边的陆珩,心道:“早知道红月旺夫旺子,我就收她当童养媳了,让她嫁给她这个就是死也不愿意成亲的儿子,岂不是两全其美?”
“哎,没什么。”王景华收回目光。
许若兰笑道:“娘,我以前说什么来着,我说是红月给我带来了临修和临川吧,以前您还不信,现在可是相信了?若是没有红月,十五年前,我就丧命了。”
“这种事,不好说啊。”王景华暗想,指不定还真是红月带来的气运。
陆珩忽然问道:“红月同意了吗?”
第12章
许若兰一愣,接话道:“她素来聪慧,应早就知道今日她舅母带她出去,是为了什么,她既然没有反抗,也没有说什么话来阻止,应当是愿意的。”
是啊,她都知道,陆珩想。
以前她会气走媒人,可是这次却半声都没有吭,可见是愿意的。
她愿意就好,他原本还担心她不愿意,她若不愿意,便是被强迫嫁给许嘉致,强扭的瓜不甜,她若是被逼嫁过去,定不会开心。
她若能开开心心地嫁给许嘉致,自然是最好的。
陆珩心中有种难以言喻的窒闷和难受,他起身道:“我还有事处理,便先行回去了。”
他走出正院,仰头望着高高的苍穹,他想起自己小时候,那时候他还只有七岁,嫂嫂许若兰从外面带回来一个粉妆玉琢的小女娃。
小女娃还不会说话,每次看见他的时候,都冲他笑,喜欢伸出她胖乎乎的小手来勾他的手指,他喜欢得不得了,此后,他闲暇时,就总爱去逗她玩儿。
小小的陆相时可爱得像个水晶包子,逗陆相时玩儿,是他无趣的童年里最有趣的事情,他宠她、疼她,将她捧在手心里,看着她从小小的一坨逐渐长大。
从前那个小小的婴孩已经逐渐消失在时光的洪流中,取而代之的是如今亭亭玉立的少女,她聪慧、伶俐、知书达理。
她行事素来有自己的章法,凡事皆有自己的心思,不再是那个会跳到他的怀里让他举高高让他抱着睡午觉的小女娃了。
现在,她要嫁人了。
而他,是什么时候起的心思呢?
太久了,时间已经太久了,十多年过去了,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什么时候起的心思,或许是曾经她戴着花环从花丛里朝他跑过来的时候,也或许是她不经意地低眉浅笑的时候,也或许是她曾经调皮地唤他“陆十三”的时候。
他自小无趣,别的同龄人喜欢的各种玩儿法他都不感兴趣,他把所有的心思都花在了读书和练武之上,他从小便不苟言笑,别人都怕他,唯独陆相时例外。
她从不怕他。
可从不怕他的陆相时,就要嫁人了。
陆珩深吸口气,回到望月居,黄杞送上刚收到的飞鸽传书,陆珩坐到临窗的大炕上,将细小的竹筒打开,里面白纸黑字。
写道:梁国使团已从金陵出发。
今天下三分,北燕、南梁和西秦,这些年,北燕重武,南梁着手发展经济,西秦重文,谁都想一统天下,成为名垂青史的天下归一之主,三国边境都常有战事发生,但都是小规模作战,伤亡很小,彼此都在试探对方,从未消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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