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完药,那股困劲又上来了,秦铮眯着眼,在青年舒缓的按摩力道下逐渐安稳地睡过去,还做了梦。
嗯,又是梦到和韩烬有关的回忆,又是那档子破事。好吧,既然要重温,那就索性一次性回忆完。
他们的孽缘要追溯到高中那会儿。学生时代秦铮就已经是学校的名人,他不抽烟不喝酒不打架,单纯以脾气烂和渣闻名,据说换女朋友如换衣服。
刚满十六岁的他还中二期没过,整天一张厌世脸,耳机一戴谁也不爱,独来独往无朋无伴,那股独特的气质倒让某些涉世未深的小姑娘觉得很酷。
女生中有追捧他的,也有不屑理会的,男生们则一致认为秦铮是个装逼犯,并决定给他点颜色看看,至于不一致的意见被他们统一忽视了。
这些人在放学后的教室里围住了少年,面面相觑之后把学习委员推出去,那个戴着眼睛的好学生无奈地走到秦铮的课桌前,伸出手指敲了敲。
秦铮注意到声响,把耳机线摘下来,看见自己面前围了一圈的人,神色难得有些波动,问了句:“干什么?”
学习委员梁竞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细边眼镜,表情忽然镇定下来,平静开口:“我们想和你交朋友。”
这回不光秦铮惊了,站在边上那些男生也惊呆了。大家面面相觑,最后不知道是谁先开口:“对,大家就是想交个朋友,我们一起去打篮球吧。”
其余人也纷纷附和,只有体育委员恨铁不成钢地瞪了他们几眼。
秦铮还没搞清楚这件事之间的逻辑,就被这堆人簇拥着走到了Cao场,然后莫名其妙和他们打起了篮球。
后来也不知道怎么搞的,秦铮就被打打闹闹地拉进了那个圈子里,他倒也不讨厌和这些人一起玩,毕竟装酷只是他中二病的表现形式,不是目的。
也和梁竞成了好朋友——这是那个书呆子自诩的,秦铮从来没认。反正他还是一如既往特立独行,但这些人既然自发地围到他身边来,他也乐于接受。
中二少年也会有寂寞时刻。虽然他自己不愿意承认。
说来奇怪,虽然不少人讨厌秦铮,但他周围的人反而都对他印象不错,大家也都愿意和他一起玩。
归根到底,慕强是人的天性。不管对男生还是女生来说。
不过秦铮在女生堆里吃得开倒也不完全是因为他那张脸和冷酷的个性,还在于他挑人的眼光极高,不轻易出手,以至于每次他稍微对谁展现出一点意愿,对方甚至会觉得受宠若惊,为自己能被秦铮认可而感到些许荣幸。
其实呢,秦铮挑人就两条标准,第一是胸大腰细腿长漂亮,第二是话少。至于对方什么性格品行他不在意也懒得深究。反正都是睡几觉就会结束的关系。
因为要求高,高中三年他也没谈过几个女朋友,加上后面那些纯粹为打炮的炮友,两只手就能数得过来。
毕竟他又不是随时发情的动物,不需要时时刻刻纾解欲望。
而分手的原因,很大一部分是极少有人能忍耐住秦铮的脾气,尤其是那些自以为在和他交往的女孩,谁能够长久忍受恋人的冷脸和毒舌呢?
但秦铮就是这狗脾气,说他直男也好,说他人渣也罢,他懒得为别人改变,也没人值得他约束自我。
渣男之名越传越广后也有个好处,那就是很少有人愿意和他“谈恋爱”了,来的都是些“谈性”的明白人。这样也好,各取所需,互不相欠。
爱情那东西,他从来就没想过,也压根不稀罕。秦铮以为自己会一直这样下去,直到他遇见韩烬。
在意识到自己是个双性恋之前,他一直喜欢女人。
韩烬是个意外。
那天秦铮刚刚收到一个女孩的告白信,正要拆开看,外面有人喊着要找他。秦铮把信揣进口袋,走到门口,瞥了眼,是个不认识的少年。
长得倒挺好看。
这是秦铮对韩烬的第一印象。彼时天光流错,光影交互,春日的暄暖空气柔和了那过于浓丽的五官,却也让少年含着嗔怒之色的双眸变得明艳生动起来,那么鲜活地,永远留在了他的记忆中。
秦铮一眼看见了他侧颈的那颗痣,黑得发亮,偏偏皮肤又白得透明,看起来就像一粒芝麻沾在白糖上,让人莫名很有食欲。接下来的几分钟秦铮就一直盯着那里看。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
直到少年恼怒的声音再次拔高了几个音节:“秦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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