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许久不见的老同学见面,就无非是回忆往昔加攀比今朝那一套。
介于霍臻身份的特殊性,丁囿肯定不能和他攀比什么,日常生活也没什么可提的,因此便以“你还记不记得当初……”等等为由,开始回忆过去,想以此来巩固老同学间的感情。
他是的的确确不把霍臻当朋友的。
两人聊了一会儿,不知怎么的就聊到当初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了。那时候他们小学三年级,霍臻刚从别的学校转过来。
说到那时的事,霍臻的指腹轻轻摩挲着手里水晶杯的杯沿,表情因为低下头的动作而让人看不真切,他说:“那时候只有你愿意同我讲话。”
小学生们还没有阶级地位的概念,不知道要讨好这位霍家的小儿子,彼时霍臻因为霍家伙食太好,又还没进入发育期,导致他胖的像个球,并且因为皮肤太白了,远远看着他,就好像是远远看着一个会发光的发面馒头自己走了过来。
而且那时霍臻的黑色卷毛还短短的,也特别像黑色的紫菜粘在了馒头上面。
小学生们不清楚阶级地位的重要性,但却已经知道怎么取笑人,霍臻这样的外形,自然备受同学耻笑,他们不愿和他一起玩,也不愿意靠近他。
那时候,丁囿是唯一愿意与他说话的人,也是唯一愿意接近他的人,丁囿是那么的好,于是霍臻也一直记着这份好,把丁囿当成最好的朋友,更没有怀疑过他们的友情。
听见霍臻说起当时的事,丁囿笑了笑:“那都是一群小毛孩子,哪里能知道你其实是个多么好的人。”他话是那么说,心里却难免得意。
尽管只有三年级,但可能是因为家庭环境的原因,让他天生就有作为商人的敏锐性,他早在几天前就知道班里要转来一个新同学,他没有像其他人那样听过就算,而是旁敲侧击的从老师那儿知道了转学生的身份,又从管家那里确定了霍家的重要性以后,他就打定主意要和霍臻打好关系了。
同学们对霍臻的孤立对他来说简直是天赐良机,果不其然,他很容易的就成了霍臻“最好的朋友”,并且一直维持了十几年,霍臻性格内向,有了丁囿这个朋友以后就更不愿意与他人交往,丁囿巴不得如此,自然从来没想过要帮霍臻融入进班集体中去。
“总之,以前的事,我会一直记在心里的。”霍臻低垂着头,又道:“不说这些了……听说你在追我姐?”
“咳咳!”霍臻平静地扔下一个重磅炸弹,让丁囿差点呛住,他咳嗽着又灌下一大口酒,压下来突然涌上来的眩晕感,才问:“你……咳,你听谁说的?”
“还用问吗?”霍臻低头吃着菜,说:“这次我回来,她张口闭口都是你……你知道的,她对你一向很有好感。”
霍莹莹比霍臻和丁囿只大了一岁,因为霍臻的缘故,她与丁囿很早就认识了。彼时霍莹莹也正为自己平凡的外貌而伤神,丁囿别看长的冷淡,但在他有意讨好的时候,那张嘴真是甜如蜜,反正那时候他也要夸奖和鼓励霍臻,一只羊也是赶,两只羊也是放,因此那些漂亮话就跟不要钱一样往霍家两姐弟身上砸,正常人都难以抵挡的了,更何况是俩小孩。就和弟弟一样,霍莹莹也中了丁囿的圈套,对他倍有好感不说,还在青春期刚来时暗恋了他一阵。
不过后来阅历增长了,霍莹莹那股自卑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被丁囿鼓励出的强大自信,不得不说这是丁囿难得做的一件好事。以霍莹莹的家世,她本来就不用为外貌烦恼,更何况她十分聪明、学习成绩优异,渐渐的,成长后的女生更喜欢有内涵或帅气的男生,加之学校不同,丁囿渐渐的就成为了霍莹莹一段粉红色的过往。
只是如今霍莹莹已经谈过几次恋爱,始终没遇到合适的,而丁囿事业有成、个人能力强,丁氏集团在他继父的努力下也不再只是普通家族企业,而是跻身一流,丁囿配她绰绰有余,况且两人还有童年时的情谊,所以在丁囿的猛烈追求下,霍莹莹的确心动了。
现在的男人大部分都是冲着霍莹莹的家世来的,丁囿这知根知底的,从以前就对她很好,总不能也是因为这么肤浅的原因吧?
很遗憾,事实就是这么肤浅。
其实丁囿早就有意娶霍莹莹为妻了,毕竟现在霍家三房主要就是靠霍莹莹当家作主,娶了她就等于娶了一座移动的金山,还附带着丁家没有的政治资源,丁囿知道,霍莹莹就是做老婆的最好人选。
只是他一开始也没下定决心,不为别的,只是因为霍莹莹长的实在太一般了,还没霍家妈妈那个半老徐娘来的诱人。以霍家对儿女的宠爱程度,如果他婚后再找情人,恐怕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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