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说愤怒或怨恨,可能更多的是失望。韩殊是整个事件的始作俑者,一切罪行的起源。阿程不会把这份错误迁怒到其他任何人身上。所以,他不怨恨陶小川,同样也不会怨恨曹鑫。他们中的每个人都犯过错,也都有自己的身不由己。只是相对于陶小川,阿程对待曹鑫的感情更加复杂。曹鑫是阿程的前辈,是他带着刚从警校毕业的阿程,从一个初出茅庐的愣头青成长为可以独当一面的人民警察。他们之间的羁绊更加深刻注定亦师亦友,互相成就,互向促进。曹鑫为人清廉,是一名真正为人民服务的好警察,档案上没有任何的污点,是阿程在警察生涯中的向往和明灯。而当心目中的偶像、理想中的标杆轰然崩塌,可想而知对阿程的震撼有多大,心中的失望远大于其他。
四年前的阿程可能会有很多话要问曹鑫,四年后,阿程能说的只有一句话。
“好久不见。”
成为自己瞧不起的人是怎样的感受,没人比曹鑫更清楚。经过最初相遇的激动和忏悔,曹鑫开始冷静下来。因为他知道,语言是世界上最苍白无力的东西。曹鑫自己站起来,对着阿程强挤出一抹笑容,比他刚刚痛哭流涕的模样更加难看。
“是啊,好久不见。没想到我还有机会再见到你。”
曹鑫没有给阿程接话的时间,自顾自地继续说道:“我女儿遥遥,就住在楼上的病房,以前只给你看过她的照片,还没见过她。你,想要看看她吗?”
阿程看向你,用目光征求你的意见。你又会有什么意见呢?毕竟你是现下唯一的局外人。
曹鑫走在前面,一路上絮絮叨叨,跟你们讲述他这些年的经历,言语间熟悉得好像是两个多年未见的老友,在向彼此交代几年的近况。
曹鑫辞职后,就开始想办法赚钱,尝试做点小生意。他不是经商的材料,也没有经验,刚开始那两年差点赔掉女儿的医药费,后来慢慢地,也有了些积蓄。就当他觉得他终于可以让他的女儿过上好日子的时候,不幸降临了。曹鑫做的所有事都是为了让女儿继续活下去。只要她可以平安健康,他不在乎以后会遭受到怎样的因果。可惜,这份债终究还是报应在他的女儿身上。经过一次换肾手术后,她的身体状况已经不允许支持她进行二次手术。保守的治疗,只能减缓她生命流失的速度,并不能拯救她。
躺在重症监护室里少女,皮肤是常年不见阳光的白皙透明。她身形瘦小,整个人缩在病床上也占不了多大的位置。相比同龄人,她看起来小很多。她的时间被病痛定格在多年之前,在那之后的每一个日夜,都在慢慢消耗她的生气。明明是个十六岁的小姑娘,却有一双看淡生死的眸子。对她来说,四年来,每天晚上睡觉后,她都无法确定自己能不能看到第二天的日出。向死而生,来形容她脆弱而短暂的人生,大概是最合适的词语。
她看到父亲带着两个陌生人来看她,从瞬间的疑惑到展露出灿烂的笑容,仅用了一秒钟的时间。她脸上的笑容如昙花般光耀,是枯萎前最后的绚烂。她是个聪明的孩子,能在短短的时间里掩盖自己的情绪。
“遥遥,给两个叔叔打招呼。”
曹鑫没有向病床上的少女介绍你们的身份,不知道眼前远成熟于同龄人的孩子能够领会多少。
“叔叔好。爸爸很久没有领朋友过来了,很高兴今天叔叔们能来看我。”
曹鑫上前搀扶着女儿把枕头靠在她的后腰上,让久卧病床的遥遥能够换一个舒服的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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