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回到岸上,又约了一起去喝酒。
亚特兰大的酒吧位于鼠尾巷的角落。白天,外面的招牌还没有亮起灯来,看着灰扑扑的。
白兰度走在前面。我才发现他脖子后留了一束小辫子,比中指长一点,用银色发夹别着,像簇狗尾巴草,有些孩子气地垂在衣领上。
我上前快走了几步,帮他弄了弄这条小尾巴。他像只小狗,甩了甩头,回过头来,对我说:“不用管它的。”
“好可爱……”我道,“你是故意弄成这样的吗?”
他好笑道:“我只是留着挡一挡脖子上的疤。”
我便把他脖子上的小发辫理了理,弄到脑勺上,看到了他后颈处有块棕红色的半个鸡蛋大的疤印。
“怎么这么严重?”我问道。
“因为那里曾经种植了一枚监视器。”他道,指了指,“它在我的体内留了六年。取出来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好像丢了一块很重要的东西,那块皮肤过敏得厉害,好痒好痒,我就一直挠一直挠,后来打了几支疫苗,痒倒是不痒了,但那里就变成现在这样子了。”
“我可以吻一吻它吗?”我问他。
他便摘下发夹,低了低头,头发就乖顺地往两边分去。我用唇贴了贴,那里有些发皱了,已经长不出汗毛了,吻起来就像一块陈皮。
他推开铁制的大门,侧了侧身子,让我进去。
酒吧里已经有不少人了,都在吞云吐雾。这些人并不都是在喝酒,也有些在喝咖啡,吃甜品的。他们说话的声音压得很低,听着好似流动的溪流。室内的灯光很暗,墙壁上都是复古的装饰物。我们在服务员的指引下,去了二楼的雅座。我坐下来,把伞挂在门框上,打量着四周。一只白色的鹿首居高临下平静地注视着我们。白兰度问我要喝点什么,我说你有推荐吗?
他便自作主张要了一杯薄荷酒和一杯热黄油朗姆酒。甜品点了草莓大福和可可泡芙。
“如果你不喜欢,自己点些别的。”他道。
我问:“你经常来这里吗?”
他道:“这是我第一次来。我照着网上的推荐点的。”
我看了一眼菜单:“那我还要一杯螺丝刀,一杯Paloma,和一杯White Lady,加蛋清。”
他歪了歪头,问道:“你比较喜欢果味酒吗?”
“不是。”我答,“我只是怕薄荷酒和热黄油朗姆酒混着喝太甜腻了,何况还有甜品。”
“你不喜欢甜食?”
我摇摇头:“我很喜欢。所以我知道把这些混着吃是什么滋味。”毕竟阿廖沙这段时间抱怨了很多次了。
他笑了笑。
他轻笑的时候,只是肌rou牵动着嘴角微微一勾。目光像透过冰棱的阳光,有股说不出的味道。
我低头喝了一口柠檬苏打水。
他问道:“你平时经常去酒吧吗?”
我飞快抬眸瞥他一眼,道:“不,我只是过去在酒吧里工作过一段时间。”
“做酒保?”
我点点头。
他向后靠在椅背上,橄榄石般的绿眼睛在这雾蒙蒙的酒吧里显得很亮。
“你知道吗?”他忽然道,“其实我刚才便觉得你很眼熟。”
我喝水的动作顿了顿。
“如果你用这样的话去搭讪,那就太老套了。”
他笑道:“你经常被人搭讪吗?”
谈话的走向让我有些不快。
“我上一次去酒吧,还是去年,在千叶城。”他没有理会我,继续说。
“你觉得我们去年在千叶城里见过?”我问道。
“可能吧。”他想了想,“但是如果我见过你,我不会不记得你。你身上有种很……特别的气质。”
我皱了皱眉。
“我有两个朋友,”他道,“他俩和你一样,即使站在人群中也会很突出。”
说着,他点了一支女士烟,也递给了我一支。
我们凑近对了对烟嘴,只是轻轻一碰,那橘色的火光便“呼”一声在我们眼底下亮了起来,像一颗小小的星。很快又隐在云雾和灰烬中。
我还是第一次尝试这种茶香口感的香烟,味道比我以前经常抽的劣质烟上瘾多了。我感觉自己的心情又好了起来,对他说的话不那么敏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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