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倒会背几首。”
“乐呢?”
“云绫琴艺极好。”
“她又不能替你去比。画呢?”
“会,但用毛笔就只会画一样东西。”
“什么?”
“乌gui。”周淮一脸得意的炫耀:“我能一手同时拿三支笔画乌gui。”
长公主头疼扶额:“棋呢?”
“这个没事,尽管放马过来。”
长公主一脸怀疑:“真的?”
周淮棋艺还真的不错,所以自信满满的说:“不信咱俩可以先来对弈一局。”
“棋就算你能赢。那绣呢?”长公主说完,她自己就先摇了摇头,看周淮就不像会做女红的料。这五局,周淮除了棋外一无所长,而卫璇虽然有些争强好胜,但确实有真本事,至少从没输过。若想让已小有才气的卫璇比赛中输给周淮,简直比赢了周淮还难!长公主轻叹了口气,一时也不知该帮谁了。
周淮看长公主情绪有些焦躁,便安抚她道:“不就是女红吗,我虽然不会刺绣,但会穿针,穿的又快又准。”
“你还会什么?说出来,我拗劝劝,也能璇表姐会同意更换比赛内容。”
周淮想了想,掰着手指就数:“我会的多了,生活:洗衣做饭修水管换灯泡,事业:开锁定爆鉴宝带拆房,有时还玩些小游戏,比如:穿越火线、虎口拔牙,世界大逃亡……”还会开车和修车,开直升机,制造Z炸Y药,定时的摇控的都会,还会制造□□、设陷阱,还有隐秘技能:制造化尸水、破译密码锁及电脑密件甚至军事密码。
“停!什么乱七八糟的?你就说你想比什么吧?”
“按我的来?那就比胸口碎大石?高空走钢绳?”
长公主咬牙,一字一顿的说:“能不能说个温和些的?”
周淮思索良久,才想起自己厨艺不错,忙说:“那就比用菜刀雕水果?用菜刀雕花也行。我就会这些了。”
长公主彻底无语:“你以前是不是做厨子的?”
“我倒是想!找个温柔贤惠的良人,选座风景秀丽的小城,开个干净整洁的饭店,就经营中午晚上两餐,这样能有空闲陪着她,要是她喜欢小动物,就养条狗,天气好就一起散散步聊聊天,晚上她牵着狗,我牵着她。还可以种几盆花,雨天喝茶赏花,生活简简单单,平平淡淡的,多好。”
“你这性子不适合那种生活。”
“怎么不行了?我洗心革面洗尽铅华重新重人总行了吧?”
“脱胎换骨都没有,本性难移,若有机会,你还是会沦为凶匪。”
周淮一愣,刚想反驳。
长公主态度却先缓和了下来说:“再说,你除了做饭什么都不会,而且字丑,脾气坏,谁看得上你?我说,你那的人都这样,还是单单你异于常人?”
周淮的字其实不丑,可惜写出来后没人认识。因为周淮是在来到这个世界后,才开始学习书法的。做为一个初学者,她没有照常人那般去临摹楷书,而是选择了狂草,所以那字迹潦草的简直是惊天地泣鬼神,‘一笔书’写的比那鬼画桃符更像鬼画符。但看其写字时的姿态气势却是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带着种‘胸中翻锦绣,笔下走龙蛇’的霸气。
“不是。我以前是无神论者,相信科学,相信自己。我父母也从不在我面前讲什么敬鬼神的话。我要是知道我会穿越过来,就提前一天,凭我那过目不忘记忆,穿过来后也能把飞机大炮潜艇都造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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