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个咖啡难道很难吗?坐在家里就能有吃有穿,她上哪儿找这么有福的生活。男人,哼,像我一样的、有能力的男人,和我这样的男人生活,她难道不应该怀揣十足的感激吗?
我正正领带,1月的空气干冷,车库里的流浪猫果不其然又在我的引擎盖上留下了脚印。说实话,我有时认为养孩子还不如养猫,至少猫安静,且懂得讨好。而女人和孩子只会无止境地掏空你。
我看看表,突然想起今天是我的生日,当然这个生日的开头依旧从倒霉的清早开始——但今天,39岁生日的这一天,我有了不一样的生日礼物。
大概是两周前,我和朋友在酒吧喝酒——首先我要说,我从没有在吧里找不干不净的女人的想法,也没有婚内出轨的前科,我当然是个好丈夫,当然,和秘书眉来眼去不算,我又没有再向她下跪求婚,只是各取所需而已——就是那一天,我听老板说新来的驻唱很辣,他说他的贝斯手很想搞她,但她似乎对年轻小伙兴致缺缺。我和老板的关系很不错,朋友也煽风点火,我自认是很有魅力的男人,高大的体格,俊朗的面貌,还有那玩意儿,我敢说现在的妻子死心塌地地爱我的原因之一一定跟它有关。而且我有些闲钱,至少比起普通的中产家庭来说。
总之,酒吧不就是做这些事的地方吗?我也和老板手下坐台的小姐交谈过,但,做这种活计的女人嘴里吐不出什么好话,她们要么贪你裤裆里面,要么贪你衣兜里面,一概肤浅又贪婪。也许这个有些难搞的很辣的驻唱值得让我这样的男人一试——更何况,我的朋友们都看着呢,男人最懂男人。
她确实很辣,我讲不出来,她那天穿了件系扣衬衫而已,没有像之前的公主们一样穿小吊带小短裙。腿很长很直,短靴看上去很旧,擦痕很多,也许她很需要钱。
她唱歌笑起来的时候有点邪气,颧骨很高,于是显得有些刻薄。她好像很喜欢摇滚,而我已经过了喜欢摇滚的时候,我觉得吵,可当她一俯下身甩起长发,艳红的唇角粘缕发丝时,我又仿佛回到了“觉得摇滚很性感”的年纪。
临关店时她坐在音响上,一只手后撑,一只手夹烟,两脚放松悬空,那个“对她很感兴趣”的贝斯手在卖力地同她攀谈。
而她明显兴致缺缺,于是我知道是我该上场了。朋友们都在起哄,中年男人的乐趣不过如此。
她整个人随着我的靠近鲜活了起来,店里冷色调的灯很暗,我看见她懒懒垂下的睫毛,还有嘴唇上方一点亮晶晶的汗渍,覆在细小的绒毛上,颈侧也shi漉地爬了层薄汗,shi黏的发粘了两三缕在上,她吞下烟团时颈上的经络就鼓动一番,明晃又暧昧地盛着光线。
她看向我的时候我才发现她的眼窝比在远处看更深,漆黑的眼瞳,视线让我有些如芒刺在背,但也让我更兴奋,因为这让我无比清晰地明白了:她是个难搞的女人。而越难搞的女人越让我有征服欲。
我赞赏她今晚的歌都很好听,并邀请她和我一起吃个宵夜。她看了一眼我身后不怀好意的朋友们,笑起来,揩了正红口红的唇溢出烟袅,像另一种稠白在她嘴上留下痕迹。
我有些尴尬地侧身,想略略挡住她的视线,所幸她似乎兴致缺缺,又重新看向了我——此时那个贝斯手有些难堪的恼羞成怒了,因为她明显对我更感兴趣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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