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
他喜欢上了一个人。
干净利落的短发,爽朗自信的性格,真挚美好的笑容。
更喜欢那个每次吃完午饭,总是偷偷去喂周围流浪猫的她。
善良永远是最打动人的品质,而她,拥有这样的特质。
可她有男朋友了。
是公司的一次聚餐,她喝得有些多,却还是言笑晏晏,半点没有失态。
可面对来接她的男友时,她开始撒娇,闹脾气,要说刚刚只有一丝醉意,现在的她,十足十是一个醉鬼了。
那是他在公司,从未见过的样子。
在公司,她做事干脆利落,毫不拖泥带水,一丝不苟起来,活脱脱一副职场女强人的姿态。
所以她是公司晋升最快的一个,他比她早进公司三年,但至多明年,他们便能平起平坐。
成年人的世界,爱情早已经不是生活的必需品,他也自己的骄傲,不会去插足别人的感情。
可终究还是遗憾啊,那么美好的女子,怎么就不属于自己呢。
曾经沧海难为水,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再遇见一个如此心动之人吗?
答案是无解。
他的人生少有迷茫,但毕竟不是十七八岁的小青年,没了爱情便要死要活的,暗恋与他而言,更像是生活的调味剂,不需要有什么回应,只知道有那么一个存在,便足够了。
他端着咖啡,从二十二楼的窗户往外看。
阳光正好,如今他已不再匆匆忙忙,疲于奔命,闲暇之时,总是喜欢远眺。
看着看着,他就想起了第一次见她的场景。
那时候他也是在这个位置,望着窗外发呆。
她敲门进来,把文件拿他签字。
只这一个场景,再多的,便也不记得了。
真正让他记住她的,是有次在公司楼下,撞见她喂流浪猫的场景。
她也看见了他,微笑着和他打招呼。
那一年,他二十八岁,风华正茂。
影
她喜欢上了一个人。
干净合身的白衬衫,阳光明朗的笑容,仿佛天生就会发光。
那一天,他在食堂将雨伞借给她,自己却冒雨跑着回去。之后,她满心满眼,开始都是他。
可他有女朋友了。
那是外语系的系花,她见过,郎才女貌,和他站在一起,简直是天生的一对。
而她呢,其貌不扬,自卑羞怯,在这偌大的校园,是最不起眼的存在。
她没资格去追求,她的自尊,也不允许她去做这种夺人所好之事。
年少的喜欢就是这样,即使知道永远不可能,也想将这段感情默默地放在心底,不去打扰他,也不让人打扰自己的心。
只要远远地看着他发光发亮就好了,她想。
能遇见他,已是幸事,她不会再奢求其他。
后来毕业,她参加工作,遇见了真正情投意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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