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吃你的鲍鱼海参,吃你的满汉全席,我管你了吗?我就爱逛夜市吃路边摊,我从小就吃这些,吃了20年,到现在依然四肢健全活蹦乱跳,你为什么不让我吃?”
“我……”
因为我喜欢你,我在乎你,我关心你。
钟声想要把心里的话宣之于口,可店里忽然进来一大拨青年男女,叫嚣着让老板过来点餐,相互之间还嬉笑怒骂,小店内顿时气氛斗转。
林藏明显心情不佳,把饭钱交给老板后便抬脚迈出了店门。
此时更深露重,夜市上的小摊撤走了大半,人/流也稀薄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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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屋外的晚风当头一浇,林藏很快平静下来,他低声对快步追上自己的钟声说道:“不早了,回家吧。”
这本来就是自己预先计划好的,擅自带钟声来体验下城区生活,对方是锦衣玉食的天之骄子,无法忍受这种粗制滥造的生活当属合情合理,他没有理由跟钟声闹什么脾气。
“我现在还不想回家,你陪我去别的地方转转。”钟声一脸委屈的样子率先告饶,声音低沉温柔。
“你现在这算什么?这顿你不喜欢不满意,没吃成,还想换一家再让我请?不行,机会只有一次,错过就没了。”
“那我请你,”钟声索性也不要脸了,像个受伤的孩子一样请求:“我请你行吗?”
林藏无语,“拜托,我刚才吃了4份肠粉,你想撑死我?”
“那我请你喝咖啡?”
“不行,晚上喝咖啡会失眠。”
“那去喝茶,喝饮料,你想喝什么?我都行……”
“……”林藏站在北风呼呼的路口,翻了下眼皮,裹紧身上单薄的外套,“这么晚了,你到底想干什么?”
“想说我喜欢你……林藏,我喜欢你。”
一言既出,如惊雷乍现,足以把即将陷入沉睡的城市劈个火花四溅。
☆、第二十八章
我喜欢你,我喜欢你……
这句话不断在林藏耳边回响,轰得他振聋发聩。
钟声整个晚上都在等这一刻,等一个合适的时机向林藏表白。虽然眼下情形远不如想象的美妙和谐,但终究是说出口了。
他如释重负。
这话其实埋在他心里挺久了,钟声自己也不知道对林藏的感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去度假村那次?在自己的大别墅里跟他夜谈那次?不,都不是,应该更早,总不能是在咖啡店邂逅那次吧,那时的林藏那么狼狈……
如此说来,钟声对林藏更像是一见钟情,因为自第一眼在拆迁工地的断墙上看到张牙舞爪的他,便再难将那模样从脑海中抹去。
但钟声不愿这么承认。一见钟情听上去很浪漫,但对他这个年纪的男人来说,就显得肤浅,冲动,很不明智。
然而,若要用更唯美的方式来解读,一见钟情更像是天性相吸,是冥冥中注定的缘分,是天道轮回的命运使然……这样一来,钟声对林藏的感情似乎能有更深一层的注解。
是啊,林藏的脸,林藏的身体,林藏的气质,林藏说话的神态,林藏做的每一件事……都像是致命的毒药,对钟声天生就存在着致命的吸引力。
否则,世间芸芸众生,他钟声几经沉浮,遇人无数,怎就偏偏对一个林藏一见如故呢?
所以,去他妈的肤浅,去他妈的冲动,老子就是一见钟情,就是一见他就高兴,一见他就喜欢,一见他就想拥抱、想亲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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