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也是日本的幽靈人口。不論他何時存在,或者消失,都沒有人知道或者是在意。
他離開自己的老家,來到東京已經很久了,但始終沒有合法地申請到當地的居民票。
他沒有穩定的居住地址,因此不能從事合法的工作。
他找工作,會以「附帶食宿」為前提。
一開始,他在網路咖啡廳,或者是在工地當工人。
有一天,跟他一起工作的同事說道:「你長得滿好看的,人又年輕,何必跟我們一起辛苦流汗呢?如果缺錢的話,要不要去歌舞伎町試試?」於是他去了。
他很快就錄取了當地的一間男公關俱樂部。
「你的外貌完全可以,但是髮型跟造型有夠老土,這樣不行啊。」
偌大的辦公室裏,俱樂部的負責人一邊跟別人講著電話,一邊自口袋裡掏出了二十萬日圓,放在書桌上,「這是預支給你的薪水。」
俱樂部的負責人,是一位面容姣好的牛郎,當初由於營業額非常高的緣故,成了原店的股東,但是他隨後就脫離了那間店,出來自立門戶。
「叫悟史進來。」負責人朝著門外喊道。
隨後,一名染著金髮、穿著白色西裝的男公關,在敲門後,進入辦公室。
負責人掛了電話,對勝也說道:「這是你的師兄。在還沒有正式出道以前,你就在他負責的桌子陪酒。」
隨後,他又對悟史說道:「這兩個小時,我不扣你的鐘點費,桌上這二十萬元,是這個新人的治裝費,你帶他出去買一套新衣服,去你熟的店燙頭髮,好了你就回來繼續上班。」
這就是勝也在東京第一份「正式」工作的開始。
大街上,有成群結隊遊行的男公關、路邊站街的風俗孃、發泡泡浴宣傳單的女子、喝多了在水溝邊嘔吐的上班族們。
悟史勾著勝也的肩膀,大步流星地走著,「小子,藝名想好了嗎?」
「就叫『Katsuya』吧,不然我怕別人叫我,我會不知道是在叫我。」勝也怯怯地說道。
「哈,前輩我是建議你不要取本名,不然之後如果有人真的要『找』你,你可就沒地方躲了。
「不過,要取什麼名字,也是你自己的自由,我管不著。」
悟史是個流裏流氣的人。
他拍了拍勝也的肩膀,舉手說道:「好!今天一定要把這二十萬元花光,第一站,我們先去酒店裏找小姐喝酒吧!」
「第一天就花光二十萬元,這樣真的好嗎?」勝也不確定地問道。
「二十萬元算什麼?」悟史笑道:「在我們店裡上班,只要你肯拚,一個星期賺個十幾萬都可以呢!所以,我們去喝酒吧,前輩帶你體驗一下這裡的美好。」
「老闆不是說要你帶我去買衣服」
「衣服?當然得買啦!還要買不便宜的那種,不然會被客人看出來。」
悟史扯了扯自己的衣襟,「光是我身上這套,就得要七萬日圓呢!我的皮帶還是Gucci的。
「不過呢,買衣服、挑衣服這事兒不急,我們先去喝酒,有點酒膽,之後去買衣服,才好討價還價,哈哈哈!」
進了酒店以後,悟史熟門熟路地點了認識的小姐來服務不論是指名費,還是酒錢,都是勝也買單。
兩人喝了一個半小時以後,悟史看了看手上的勞力士,「還有半個小時,我帶你去挑衣服,再去找我熟的設計師幫你做個飛輪燙,我就要回公司上班了,嗯!」
悟史雖然喝得多,滿面通紅,對時間的概念卻還很清楚,就好像完全沒喝一樣。
此時的勝也已有五、六分醉,而這樣的前輩,令他心生憧憬。
雖然翹班的兩個小時中,有一個半小時都在摸魚,剩下的半小時,悟史倒是安排得很周到。
「我帶過很多新人,老闆也很信任我。」
牛郎們經常光顧的服裝店中,悟史拿了一件豹紋的襯衫出來,「一開始就穿得這麼花俏可能不行。酒紅色吧!酒紅色的襯衫也許不錯。」
他把手上的衣服丟給店員,另外從架子上挑了一件酒紅色的絲質襯衫出來,交給勝也,「去更衣間把這一件穿上。」又跟店員說:「金項鍊,幫我拿一條過來,我要鎖骨鍊喔,鎖骨鍊!」
「前輩,那我身上的衣服」勝也問道。
「扔了!全扔了!你是怕別人不知道你老家在佐賀嗎?丟人。」
悟史理所當然地回道:「我們哪,幹這一行是很偉大、很光榮的。男公關走在路上,兩手絕對不拿東西,手上只戴四十萬日圓的錶,口袋裡的皮夾,不是Gucci、LV或者Prada,絕對不拿。」
「如果有東西要拿,那就直接去開車,放在後座上副駕駛座是要帶客人去店裡的時候,給客人坐的,所以絕對不能放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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