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栋楼并不算太新,徐倾卿家的门看起来都有点旧了,只是因为女主人爱干净,擦得勤快,也还是显得特别的整洁,徐倾卿拿出钥匙打开门,看到玄关换的鞋就知道徐母到家更早一些。
“倾卿你怎么这么快回来了,妈妈刚准备去接你,顺便买菜的。”徐母手里拿着包,看起来一副正要出门的样子,她将及腰的长发扎了起来,穿着一件香槟色的短袖衬衫,黑色的九分直筒裤很宽松,露出一截白生生的小腿肚,配上白色坡跟凉鞋,很是利索。
徐母五官生得很美,整个人看起来温和又清爽,没有任何锋芒,这也是源源不断有人给徐母做介绍的原因。
徐倾卿并没有继承母亲的容貌,除了小巧而又挺拔的鼻子,徐倾卿的五官更像早逝的徐父,不仅不似徐母的温和气质,看起来是还有攻击性的。
这时候才初一倒是还没长开,徐倾卿也不爱打理,加上军训又晒黑了,看起来就是平平无奇的小土妞了。
“妈,你先去买菜吧,我就懒得去了,我得先洗个澡,出了很多汗,可黏糊了。”天气太热了,徐倾卿刚刚是坐公交车回家的,车上人密密麻麻的,现在班车还没有空调,徐倾卿整个人感觉晕晕乎乎,有点难受,就暂时不打算出门了。
徐母应了一声,就独自出门了。
洗完澡徐倾卿又开始了新一轮的课本预习,明天就正式开学了,这么久的努力应该也会有很好的效果吧。
将预定的功课都做完,徐倾卿从抽屉的夹层拿出自己的日记本,将最近脑子里面回忆起来的有用信息又记了下来,比如说哪块地的房价涨得很厉害,哪部剧开始热播,什么明星啥时候火了,NBA篮球哪支球队夺冠了,世界杯又是谁夺冠了,以及一些时尚风向。
比起时尚风向,徐倾卿对体育基本上是一窍不通,能够记得夺冠热门全部归功于微博热搜和身边人的议论。上辈子偶尔听被人聊天,留下了一些粗浅的印象。
也不知道这些东西会不会用得上,俗话说得好,早知三日事,富贵万万年,万一哪天用得上呢。
等了好一会儿徐母还没回来,徐倾卿决定在小区附近转一转,结果走到门口就看到一家彩票店了,当然徐倾卿是没有背下来某串能够改变她命运的神秘数字,可她还是毅然决然的走了进去。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只要存着暴富之心,下一个千万富翁说不定就是你!
徐倾卿不懂选数字,快乐的买了10块钱五组机选,将彩票小心的放在内口袋,想象着自己能中个几百万,快乐的哼起了歌。
“你这是哼的什么歌啊?”徐倾卿重生之后,把徐母给的零花钱都慢慢的存起来了,买完彩票还有快六十,就想要去街对面买几个头绳,没想到被一个陌生的男子拉住了。
徐倾卿连忙抽出手后退两步,现在还不是大街小巷都有摄像头,要不是在自家小区门口,徐倾卿铁定能拔腿就跑。
拉住她的人看起来也不是很大年纪,戴着棒球帽,帽檐地下露出的是黄色的头发,鼻梁上架着一副大的夸张的墨镜,整个脸都遮得差不多了,徐倾卿只能通过对方的声音和皮肤状态判断年龄不大。
“小妹妹别怕,我只是对你刚刚哼的旋律比较感兴趣。”看到徐倾卿很警觉,“墨镜”男退了一步,摊开手表示自己毫无恶意。
“变态叔叔说的都是这样的句式。”徐倾卿确实没骗人,那种变态大叔总是说小妹妹别怕,蜀黍这里有糖,小妹妹别怕,蜀黍是好人。
“额……我真的没有恶意啦,刚刚你哼的歌我从来没听到过,有点好奇。”对面的男子摘下眼镜,露出一双灵动的双眼。
看到男子的脸的那一刻,徐倾卿震惊了!眼前的事上辈子火遍全球的小天王方晗,他怎么会在这里,知道他是B市人,难道他就住在这个附近?
仔细回忆了一下,徐倾卿确定这时候的方晗还没有出道的。
“喂,你怎么了?”方晗右手在徐倾卿的眼睛前挥了两下,后者都没有回神。
殊不知此刻的徐倾卿就差用脚指头抠出三室一厅了,她刚刚哼的个就是小天王方晗的成名曲《在途中》,如果这首歌此时的方晗已经写出来了,该怎么办?
半蹲下来的方晗表情有点裂开了,怎么着小孩看到自己的脸人都吓蒙了似的,就是因为这张脸他总是招惹不必要的桃花他才全副武装出门的,没想到对小孩的杀伤力这么大?
“对不起,打扰了,再也不见!”一键三连,徐倾卿拔腿就跑,仗着自己熟悉地形,几下就蹿得没影了,方晗肯定不会记得她的长相的,徐倾卿一边给自己打气,一边朝家里跑去,万一真的人家已经写出来了,岂不是跨时空抄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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