忒弥斯之眼(高H)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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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安琪随李蕊到了大厅,然后一个人坐到观众席。刚刚给康逸枢发了一条微信告知自己的位置,抬头一眼便看到台上赵浩然的身影。

    赵浩然穿着带有学校logo的简单白T,气定神闲地坐在四辩位置看资料。辩题正方是恶法非法,反方是恶法亦法,赵浩然是反方,恰恰是李蕊的对手。

    嘈杂的声音仿佛渐渐熄灭,像电影落幕时的渐隐特效。

    她又回想到高中时代,在那个她似乎永远睡不够的时光里,赵浩然不仅永远活力四射,还是明星辩手。

    台上机敏博识的少年,漆黑的眸子似落满了星辰。

    台下灰头土脸、刚写完若干张理综或数学卷子的她,安静得就像一道皮影。

    陈安琪十六岁喜欢过的男孩子,二十岁的时候也还是无法忘怀,就像隔着清晨的雾去触摸遥远的一道光。

    只不过,十六岁的陈安琪会觉得成败好过意难平,二十岁却会故作释怀地想:就这样吧,一尺深红胜曲尘嘛。

    然而想归想,此时她坐在台下,耳边仍然只余赵浩然抑扬顿挫的声音如风拂过。

    主张恶法亦法,我们首先要认识一下法律科学这个概念。一如奥斯丁、凯尔森和边沁的设想,如果我们把恶法直接排除在法律家族之外,那么建立一个客观的法律科学也就无从谈起了。

    因为如果这样,哪些是法律,哪些不是,才是人们争论的焦点,这会导致什么结果?每个人都有一套自己的价值观念,而他们会用自己的价值观念,建立一个法律的身份标准。同时,他们会倾向于用自己的价值观念排斥异议,否定其他人甚至大多数人的法律标准。

    我们通常所说的法律科学,其实是和自然科学一样,它自然有一套不受人的价值判断影响的、中立的、理论学说。

    让我们回头看英国1956年颁布的《性犯罪条例》(English   Sexual   Offenses   Act),该条例规定两个男人有同性恋行为是一种犯罪,人们恰恰是摒弃了自身的知识判断和价值判断,才认为这是法律并且加以遵守。但这不代表所有人都去无条件地服从于它,人们依旧会清醒地指出它是侵犯个人自由道德的法律,从而慎重地提出改革方案。

    哈特指出,如果坚持恶法非法,那些坚持者势必对法律改革的问题麻木不仁。因为,一旦否定了恶法也是法,那么既然成为法律,就必然是正义的、完好的法律,它当然没有改革的问题了。与此类似,如果坚持恶法非法,人们也会忽略秩序、正义、道义、罪刑法定等价值之间的选择困境,从而忽略了其他可能的价值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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