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嫌弃沈淮不能马上赴约,以为他要毁约,所以才产生了激烈的矛盾。
但是沈淮当时的确是迫不得已要去出任务,如果原主要是不那么急功近利,以及因为这个就要把恨意虐待在孩子身上,将事情弄成不可挽回的地步,在书中的结局也不至于这么惨。
现在换成了自己,她根本不需要这份工作,但是陈媛心里又不能直接说,不用给我安排,那简直可能太明显了,原主苦苦想达成的事情,要是被自己拒绝,很容易会让沈淮起疑心,他现在没觉得有问题,是因为根本不了解自己。
结婚之前和原主相亲见了一次,订婚见了一次,结婚见了一次,总共也没说上多少话,脾气秉性也只是知道大概,对不了解的事情,对方就可以进行脑补,但是这工作这事恐怕不能糊弄。
陈媛想了想就说:“我选这军区医院的吧,要明年才招人吧。”
她选择这个岗位的目的,是因为进军区医院当护士这个难度系数最高,需要考试,而且也是百里挑一的岗位,那么多人里面能选上的机会是最小的,到时候她只要假装考不上不就行了,而且这个时间距离比较久,还有半年多那,找工作这事能拖就拖,她缺的不是工作,而是能源,真的不想上班,不缺钱,没劲。
沈淮看了看陈媛选的这个岗位,心里暗想,就算难度系数较高对自己来说完全也不是难事,他有认识的同学完全可以托托关系,拿到考试资料,考进去却对没有问题。
两个人各怀心事都暗自盘算着自己的小九九,陈媛想的是无论如何都要拖延下去,说不定这事自然就泡汤了,沈淮则是脑海里想的是,一定帮陈媛达成她有正式工作的心愿。
时间飞快到了下个月,沈家有亲戚要结婚,沈长安的弟弟沈长芦儿子沈春福要结婚了,新娘是街坊孙寡妇家的女儿周青梅。
说起这周青梅一家在这片也生活了二十几年,和沈淮他们都是一辈的,小时候也是大院里面玩伴,只不过她天生长得有点特殊,右脸上有很大一块红色胎记,从眉头一直到脸蛋,面积大颜色很深。
因为这块胎记导致周青梅的容貌大打折扣,本来清秀的五官看着也有渗人,不少人都嘲讽她是丑八怪,说她没人要肯定嫁不出去,而且因为从小被孤立,导致她和沈家的老三玩的好,老三因为后天残疾烧成了脑瘫儿,头歪眼斜有严重口吃,外表和正常人不同,导致从小冷嘲热讽也没少受,为人也比较自卑。
两个同样自卑的孩子,也是在一起互相帮扶,他们关系越走越近,有一次周青梅被别人骂永远嫁不出去的时候,十几岁的沈明远就结结巴巴的承诺道。
“不用你们费心,等我长大了一定要娶周青梅当我的妻子,你们不喜欢她,我喜欢她,她在我的心目中是好姑娘。”
这个承诺沈明远一直没有忘记,但是在长大以后事情就变得不一样了,周青梅的脸上的胎记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淡,现在只要擦上一些粉饼遮盖,已经能挡住大概,周青梅也不需要沈明远这个玩伴,她有了更高层次的追求,但沈明远依旧还是那个残疾人,即使他心智没问题,但是没有人把他当做正常人。
孙寡妇当然不可能让自己女儿嫁给这样的男人,所以下令就让女儿不要在跟沈明远这个傻子见面,最后把女儿嫁给了沈春福。
沈春福是二婚的,但是家庭条件富裕,前妻也没有留下孩子,除了年纪大一点也没有别的缺点。
何况周青梅因为脸上的胎记还有沈明远的原因,已经拖到了25岁没有出嫁,要是再拖下去,那恐怕就更不容易嫁了。
沈春福给的彩礼丰厚,又给周青梅买了摩托车,结婚三大件,这么好的条件再不嫁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要是跟了那个傻子,估计就要喝西北风了。
孙寡妇痛快同意女儿出嫁,沈家三房大办喜事,作为亲戚的沈家人,沈淮父亲这是二房,他们也得参加婚礼,因为知道有沈明远和周青梅的事情,所以都觉得挺尴尬。
特别是沈长安对沈明远这个残疾儿子一直很不喜,他这个人太好面子了,但是三儿子的存在直接让他颜面无存,这些年沈明远一直外面,很少回来,可是一回来旁人总会议论,他有个残疾儿子是累赘,提醒这个让他丢脸的事实。
送沈明远去外地木匠厂当学徒,也是花费了很大的力气才安排进去,要不然他一个残疾人能干什么?根本找不到任何好的工作啊。
而且他在想周青梅结婚的事情,一定不能沈明远知道,要不然他肯定会来给自己丢人现眼。
不过即使沈长安在不想面对,他在办喜事的三弟家吃酒时,还是听到七大姑在说:“你看到没,门口那大红花的摩托车太漂亮了,这肯定很贵,一般人家能买得起吗?春福这孩子从小就看他有出息,嫁个条件好的,怎么也比嫁个穷光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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