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严欢仿佛听到脚下的大地都震动了一下。
第三舞台,可以容纳五万人的现场,开幕十分钟,人群已经陆陆续续到来,占据了整个空地。最先热场的是美国本土老牌乐队,兼有说唱风格的主唱挑动着人们兴奋的情绪。站在后台的严欢,只感觉一阵一阵的热浪袭来。
那不是太阳炙烤的热度,而是数万人齐声欢呼散发出来的二氧化碳。人chao已经HIGH翻到如此地步,如果此刻在人群上空收集人们蒸腾出的热气,估计不出一会就能收集满满一车的水!
在这个最炎热的夏日,带来了最火热的音乐节。
悼亡者排在下午第七个出场,不前不后的位置,只有两首歌。在他们登台之前,台下的乐迷们一直在喊着前一支乐队的安可。对于后面的乐队,这可说是不小的压力。因为如果你的表现不比之前的人出色,那就会被乐迷们毫不留情地赶下台。
而排在悼亡者之前的乐队,正是Mr.Big。
严欢深吸一口气,握紧自己手中的吉他,只觉得这一次比之前任何一场演出都还要紧张。他的心脏在胸腔里不安分地跳动着,仿佛随时都要跳出来。
台上,现场DJ已经在报幕了。
“下一支乐队!让我们期待来自遥远中国的——The Prayer!”
作者有话要说: 再想歌词我就剁手!%>_<%
甜吧甜吧,使劲甜吧,嘿嘿。
PS:感谢大家的推书。这里纠正我昨天犯的愚蠢的错误,正确的书名是而我打成了折纸orz
☆、伍德斯托克(四)
登上舞台的感觉,只有站在台上的人才能体会。
被无数双眼睛注视着,被数万人高呼着名字,那一刻就像是全世界都在属于你,你成为了独一无二的宠儿,众生之王。
这种掌控一切的感觉,会让人上瘾。
严欢几乎觉得耳鸣,初上台的那一秒,他耳朵里只听见嗡嗡的声音。万人一起呐喊的声音,好像一个迫近在耳边的暴风,将他投掷到一个纷杂繁乱的世界!
等到好不容易适应了现场的嘈杂后,严欢发现,自己此刻正站在万人阵的最中心——全世界最大的舞台之一。台下,无数双眼睛就像是高能的聚光灯,炙热地照耀着舞台上的乐手们,紧盯着他们每一个动作,从中找出每一丝细小的纰漏。
即使是见惯了大场面,在那一瞬,严欢在这一刻还是犯了个老毛病——他怯场了。轻抚着琴弦的手指在微微颤抖,但是他自己却没有注意到。
别紧张,这是你等了三年的舞台,这是证明悼亡者实力最好的舞台!你不能将他搞砸。
严欢努力使自己镇静下来,却没发现他的紧张早已经被另一个人看在眼里。
付声上前一步,悄悄握住他的右手。
“你可以。”
严欢回头,望进他黑色眼睛里。那眼中只有信任和信赖,没有一丝怀疑。在这样的注视中,严欢的心也安定下来。
“抱歉。”他道:“我总是在关键时刻掉链子。”
付声紧了紧手。“如果你站在这里还不紧张,那才是不正常。”
严欢轻笑了一声,知道他是在安慰自己,但是奇迹般地心里也确实好过许多,之前的胆怯像是被风吹散。现在他依旧是有一丝紧张,但更多的却是自信。因为有付声,有阳光和向宽,只要他们还站在自己身后,严欢就不再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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