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准今天开了个破吉普,炙热的阳光把斑驳的车身晒的滚烫,这车里连个空调都没有灼热的热风从在窗外吹进来,夹杂着汽车尾气刺鼻的味道,李小行直扇扇子,叫林准赶紧停车,去超市买冰镇的水回来,抱怨道:“你车里怎么也不放个冰箱啊。”
“下回安。”林准脾气特别好李小行说什么都不反对。
林准打开车载音响,音响里传来的邦乔维的It' smylife,一首经典不衰的好歌,李小行最喜欢那句要走自己的路,眼睛一亮:“你还记得我喜欢这首歌啊。”
林准笑,“你拿着扫把在窗口扯着嗓子嚎连歌词都记不住的歌,那场景,一般人都忘不了。”
吉普车在凤凰山脚停了下来,林准熟门熟路的带着李小行找到了一条藏在草丛里的蜿蜒小道,小道周围郁郁葱葱,当然,蛇虫鼠蚁生命力也十分旺盛,李小行被一只从头顶掉下来的大花蜘蛛吓得哎呀妈呀一声掉头就跑到林准身后,叫嚷道:“你看看我身上有没有蜘蛛!”
林准憋笑,“有,你好像撞到它的窝了,你身上有一只蜘蛛和它一窝孩子呢,你不要动,否则卵破了,几百只小蜘蛛就会在你身上爬来爬去。”
“啊——!!”李小行被吓得尖叫,“你快点把它们拿走!”
林准装模作样的在李小行身上弹了弹,“好了没事了。”
“真的都没有了?”
“没了。”
李小行蹦了蹦,确定身上没再掉些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后才说:“咱们还是走正门进去吧。”
“那还得绕到前面这样吧,我走前面,你走在我后面。”
看着林准高大的身躯,她有点安心,再三重复道:“那好吧,你要一直走在我前面。”
青色小路蜿蜒到山顶,也许多年之前有个小和尚会沿着这条路偷偷的下山,遇见一个如玉兰花般的少女,忘了所有的戒律清规。
想得出神,左脚绊了右脚,林准眼疾手快的扶住她,哭笑不得的说,“你还是这么蠢。”
“明明路太不平了。”李小行摸了摸脚踝,“一会儿就能走了。”
“来,上来。”林准在她面前蹲下,背不是多宽,也没有多厚,“我背你上去,你忘了小时候我也经常背你啊。”
小时候我也经常背你啊。
对了,小时候。
李小行跃起,跳上他的背,食指中指并拢指向前方:“越过大别山,胜利就在眼前!”
到了山顶天空飘下细细的雨,落在脸上几乎没有任何感觉。
龙应台说两个人一起走时,一半的心在那个人身上,只有一半的心在看风景,一个人走路,才是你和风景之间的单独私会。一路上李小行都在看风景,表示和林准太熟了下不去手啊。
这座叫金提寺的寺庙院落中有一棵树龄500年的古银杏树,奇的是林准竟然和寺庙的住持相识,主持还唤他作林居士。
一个放高利贷的居然经常到古刹清修,这世界奇怪的让李小行越来越看不清了。
最神奇的是,他居然还有一个长期居住的房间。
换上林准的宽松的禅服,李小行捂住眼睛,“完了完了,我居然觉得你长得十分好看。”
“该是你终于被寺庙的佛气洗涤了双眼,终于发现我的好了。”
李小行蹲下挽起长长的裤脚,正色道:“男色于我如浮云。”
“贫了吧。”林准拍了下她的额头说,“了凡师父的素斋做的十分好,我说要带你过来他可是使劲了浑身解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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