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悠,体力不如以前啊,这么点小喽啰就把你打趴了”
她显然不知道为什么我要把席珺扛到沙发,纳闷道:“他刚才跟你说啥才让你良心发现?”
“没说什么”,我挠了挠头,指尖还飘荡着新买的兰花味洗发水的香气:“门口蚊子多,我怕晚上钻我蚊帐。”
好吧,我承认是自己动了恻隐之心。虽说对象是前男友,但孟子大圣人曾经说过:“恻隐之心,人之端也。”如果不是因为席珺高中的时候为自己积德,如今我自然是不会出手相救的。
客厅中的大灯被骤然打开,适应了黑暗的眼睛被面前的灯光闪的有些刺眼,席珺闭目凝神,被我们搁置在沙发上端坐,如果背后再写上“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八个大字,倒颇有些审讯的意思。
我俩站在旁边,盯着眼前这个横空出世的庞然大物,心中不由得赞叹:女娲造人的时候真是鬼斧神工,不仅有严丞那样翩若惊鸿,宛若游龙,祸国殃民的帅气长相,还赐予席珺这样目光如注,眉目如塑的深情光环。
相视一望,我和程悠悠就是女娲造人时候甩下来的泥点子,典型的边角料。
“现在怎么办?就这样看着他睡觉吗?”
我在旁边打了个哈气,社交活动稀缺,遵从老年时间的我现在已经快要被送到梦州城,打开已一杯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塞到电视柜下面的过期蜂蜜,秉持着老姨曾经说过的“蜂蜜水解酒”的科学真相,稍微用温水冲开,送到席珺嘴边。
“小子,醒醒!”
程悠悠过于粗鲁,这样叫醉汉肯定会被他在潜意识中拒绝。
“让我试试,”我轻轻掀开他的眼皮,朝他耳边小声说道:“席珺,你要是再不起来,我就给徐纯打电话了。”
“徐纯”二字果然管用,不知道的还以为此人是他上辈子欠钱没还的债主,重新投胎转世接着找他要钱。席珺强撑着两个眼皮,将面前那杯甜腻腻的蜂蜜水倒进胃里,喝完还不忘说声谢谢。
第十四章 蚊子血和朱砂痣
如果说刚才的我们就像是对着枯枝唱歌的鸟儿,那现在这树杈终于枯木逢春,恢复了碳基生物的基本功能。
“良玉。”
他在叫我的名字。
我的心咯噔一下,像是突然漏了一拍,程悠悠临回房间时候,拍拍我的肩膀:“你俩说话吧,有事叫我。”
他的酒量很差,这我知道。当年高中毕业的时候梅清曾经找我们去祭奠青春,在午夜十二点的时候,路上剩下的只有站在高处睥睨天下的猫咪,还有几只夜不归宿的流浪狗。
我们相约在槐林路最有名的那家大排档上吃羊rou串,我拿着老姨给的二十块钱,点了三串rou加一瓶啤酒,后来那瓶酒被急于挡酒的席珺抢先拿走,并且倒霉的席珺又被梅清塞了三瓶。
当时都是我们第一次喝酒,除了梅清。
啤酒的度数最多十来度,作为一个经常混迹夜总会的公子哥,梅清的酒量自然不在话下。然而席珺这种标准的好学生则完全相反,也可能是乙醇脱氢酶含量低的原因,一瓶半下肚,就已经分不清东南西北。
喝的恰到好处的时候,他的脸会有些泛红,像是婴儿啼哭之后鲜嫩的皮肤,煞是好看。再多一点,那颜色便会变得有些发青,整个人醉倒在桌子上,像是秋天飘落到枯井的一片泛黄的树叶。
于是从那晚开始,那张俊俏的脸还有一个作用,就是酒Jing显色卡。
我不知道他在一路摸索过来之前究竟喝了多少酒,但是可以确定的是,那酒意来的快去的也快,才不过半个小时,他的神智基本上清醒的差不多。
我坐在茶几另一侧的沙发上,翘着二郎腿,手里依旧拿着那本《卡夫卡》。过于激动或是过于难过的时候,这本书都能平复我的内心。
“如果醒的差不多,出门右拐下楼,好走不送。”
一年之后,这是他第一次抓住我的手:“良玉,我今天看那条帖子了,说的是真的吗?”
抛开那条荒谬的帖子不说,为什么一个已经选择背叛的男人竟然用这样纯情的眼神重新看着我,楚楚可怜像是自己才是被甩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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