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厚脸皮地探过脸去,笑着叫他,“沈鹤?好了别生气了嘛。”
他就别别扭扭念叨一句“我没生气”,脸上飞起好看的红云朵。
我说:“沈鹤,你脸怎么红了。”
他恨恨瞪我一眼,“啰嗦。”,然后就甩手往外走。
我说:“沈鹤,你的文件夹没拿。”
他脚步一顿,似是有点气愤地抽过那个夹子,就急急忙忙奔了出去。
我看得有点傻眼。
谁来告诉我,为什么我在一个成年男人身上看到了年轻小媳妇的怨念……
哦买嘎,这世界忒疯狂了!
沈鹤去上他那倒霉课了,离吃饭还早,我晃悠了一会儿,准备收拾东西回屋宅着。
然后,再一次的,我领会到了什么叫做宿命。
当我漫不经心下楼梯的时候,一阵熟悉的琴声清晰地钻进我耳朵里。
几乎是同时,我脑子里猛地一个激灵,身子立马就僵住了。
不会吧?!没有可能这么巧的吧?!!
大脑在呐喊着,惊奇着,怀疑着,身体却毫不迟疑地做出了反应,我朝着顶楼的琴房,三步并作两步连跑带爬手脚并用奔过去。
在狗血的言情小说里,女主和男主总是有缘随时随地的相遇,然后他们fall in love,the end——皆大欢喜,缘分天注定。
但那是小说,不是生活。小说篇幅有限,人物有限,作者必须在有限的篇幅内利用种种巧合的桥段让人物作着配对题,因为别无他选。
这个世界,这么大,这个世界上的人,这么多,我夹在其中,这么渺小,这么卑微的,居然,还有幸能再次与你相遇,无声无息。
这已经不是一句thank god就能表达清楚的事情。
跑得那么卖力,那么迫切的,只为再见你一面。
心脏怦怦要跳出来的那种心情,你是否也曾有过体会?
我并不知道,面对你,我要以哪种表情,我只是那么单纯而迫切的,想见到你。
等我赶到顶楼,意外的,一个身影已经伫立在门口。
那是个穿着T恤短裤帆布鞋的年轻男子,一头麦色的利落短发,脖子上还挂着一条长长的丝巾,整个人看上去,就像那些时尚街拍里走出来的chao男。
我觉得大脑的运转速度有点支持不了。
这时,那男生转过头来看着我,眉头惊讶的挑了一下,然后眉眼弯弯的笑起来。
他冲我伸出双臂,笑道:“丫头,快来抱抱!”
我愣了一下,立马扑上去,我几乎都要哭出来了,我说,木瓜,我想死你了。
久别重逢的场面总是感人至深滴。
所以我窝在木瓜怀里,死命地拿拳头敲他,边敲边喊:“你这个死人!QQ不在线,手机关机,回来了也不告诉我!你是要死啦!!!”
哦,神啊,我真的好激动,以至于我只能如此来表达我的激动了。
木瓜嘻嘻笑着,“哪有,这不怕你想我,专程飞回来看你了嘛!怎么样宝贝,感不感动?要以身相许了吧?”
“去你的吧!你压根就不是回来看我的!”我抬头,悲愤地一手卡腰一手指着他,摆出一副标准的骂街姿势痛诉他,“你丫又招惹什么漂亮小弟弟了!我看你是回来还你风流债了吧!”
他无辜的一愣,“哎呀宝贝,人家都说女人的直觉准,看来不是瞎说的呀。”
见我神情更肆虐,他马上咧开嘴笑道:“哈哈,开个玩笑嘛。你看你现在的样子,活脱脱一个怨妇,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对你始乱终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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