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孽 - 分卷阅读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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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密斯吴,叫托尼准备好车,我马上要用。”

    再回过头,对唐唯宗。

    “我们直接过去,路上我跟你说。”

    唐唯宗没有异议,点了点头。

    “很好,多叫一辆,我还带了人过来。”

    带了人过来?为什么?做什么?白建国愣了一下,有点不解。但唐唯宗不是乱来的人,做什么肯定有他的道理。于是回头再叫密斯吴多叫了一辆车。

    一辆桥车一辆面包车,一前一后朝工地而去。

    下楼上车的时候,白建国见到了唐唯宗带来的人,四个高头大马的外国男人。这四个都是棉衬衫工装裤,卷着袖子胳膊上全是肌rou块。都说老外毛多,这四个手臂上毛茸茸的,敞开的衬衫领口还能看到纠结成团的胸毛,跟野生大猩猩一样。四个人有老有少,年轻的看起来二十多,最老的看起来有六十多,虽然年龄差距颇大,但气质类同,都是骁勇善战彪悍无敌的样子。

    这四个什么来头?道上混的?也不像。美国黑道不是都西装领带腰里别枪的嘛,没见过穿工装裤的。穿工装裤棉衬衫的一般都是通水管的,可唐唯宗也不至于带四个水管工过来,他家有十八条下水道要通?

    总之看不透。

    虽然满心好奇,但白建国知道外国人很讲究隐私,有些事情除非他们自己愿意说,否则不要问。

    按捺着满腔好奇,他先跟唐唯宗讲了讲工地里的情况。

    其实唐唯宗来之前就找过一些资料,美国和香港虽然隔着一个太平洋,但旧金山有唐人街多少还是能知道一点海岸对面的情况。何况如今他这工地上过两次头版头条,风头正劲。但香港的报纸有一个毛病,就是写新闻跟写似得,言语夸张用词惊悚,一股吓死人不偿命的味道,一点也不客观。看官非得刨掉那些浮夸的修辞,才能淘出一点真材实料。

    凭着报纸上,他大致知道工地里闹鬼。死了人,还死了狗,总之闹得鸡飞狗跳。死人不算小事,但那工地如今三不管,谁也没兴趣触霉头,于是死了也是白死。

    唐唯宗对死人没有兴趣,但闹鬼……很值得商榷。

    鬼是什么?摸不着看不见,来无踪去无影,玄之又玄的东西。他以前不信,但现在知道真的有鬼。只是这个鬼……到底是什么鬼?

    是刘景廷?是那个日本法师?还是……

    想到还是,他就坐不住了。一头野兽在胸腔里抓挠嘶叫,去香港,去香港,一定要去香港!

    万一……万一……不怕一万,只怕万一!

    他不想错过这个万一,所以就回来了。

    白建国算半个当事人,有身在香港,所见所闻自然要比报纸准确具体的多。从他嘴里唐唯宗又知道了更多的消息,比如那个鬼不是无影无踪的鬼,不但有形,而且有迹,同时还会吃会喝。看大门的老头就亲眼见过一次,是个浑身白毛毛的怪物,眼睛血红血红的,十分可怕。这怪物牙尖嘴利,咬死四只凶猛大狼狗都轻而易举,看门老头可不敢和它硬碰硬,生怕也成了嘴下亡魂。那一次近距离交锋,怪物抢走了老头的烧鸡和白酒。后来老头在工地垃圾堆里发现了白酒瓶子,已经空了,喝得一滴不剩。至于烧鸡,比狼狗还倒霉,连骨头渣子都没留下。

    看看,吃人不吐骨头的呢,多凶!

    白毛毛红眼睛,爪子尖牙齿利,会吃烧鸡喝白酒,这么看来不像是鬼,像是个兽。

    香港八卦报纸凑闹热,为这事还请了一般所谓的专家们来讨论。玄学大师们说这是山魈Jing怪,动物学家们说是珍稀猛兽,而人类学家们则认为可能是兽孩,总之嘴巴说说谁都有理,真凭实据统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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