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话说到一半顿在了嘴边,因为他发现不只是裤子脏了而已。
潇潇穿的是一条破洞牛仔裤,直到刚刚他才看到,破洞处透出的她的膝盖通红通红的。
林以扬皱起了眉:“怎么伤的?”
她弯腰扒拉了一下,不太在意地说:“可能是刚刚绊的一跤。”
林以扬沉声:“刚刚?那些人追你的时候?”
“小事情,不要紧。”潇潇拽了下裤脚。
“怎么是小事,你一个女孩子,万一落了疤以后……”他一时冲动而语,意识到失言,霎时没了声音,攥着衣服的手不自觉收紧了。
潇潇没意识到他的异样,笑得有点憨:“没关系的,不用在意。”
林以扬望着她弯弯的眉眼,愧疚得无以复加,他刚刚就不该荒唐地放任她去。
她原本不必承受这与她无关的麻烦,而她之所以无怨无悔,只是因为,他是林以扬,因为她默默无闻地喜欢了他七年。
他有那么好吗?
以及,又来了,那种异样的感觉。
许是他周遭的气场变化太明显,潇潇小声道:“你……还好吧?”
他回神看她,收敛了情绪,笑道:“嗯,我是在想,你今天帮了我那么大忙,该怎么感谢你呢?”
何潇潇摇头:“不用不用,我是心甘情愿帮忙的,没有想过回报。不过……”
以扬:“不过什么?”
潇潇赧然:“不过要是可以的话,能不能给我,签个名?”
他顿了一会,豁然笑了:“这有什么不可以,有笔吗?”
潇潇的表情立刻兴奋起来,迅速从电脑桌上拿了马克笔递给他,笔记本翻开第一页呈在他面前。
林以扬拔下笔盖,挑了下眉:“To签?”
潇潇欣喜若狂,点头如捣蒜。
“好,那,名字?”
“潇潇,我叫何潇潇。”
不知怎的,听到这个名字,他拿笔的手顿了一下,继而笑说:“潇潇暮雨子规啼?”
潇潇微怔,很轻地“嗯”了一声。
林以扬看看她,斟酌片刻后落笔,一气呵成,在最末签上自己的名字。
他正要收笔,想了想,还是在签名后补上了一个符号“Yy.”,这是他在非正式场合才会用的签字,从来没给粉丝签名用过,今天算是破例。
不知为什么,他就是想签给她。
另外,他还想解答他内心的疑惑。
他把签完名的本子递回去,她道谢,近乎虔诚地接过,只见上面写着:
「To 潇潇
过去的每一天,幸甚有你;未来的每一天,愿你我同行。
感谢陪伴!
林以扬Yy.」
何潇潇恍然有种此生无憾的感觉。
其实她追星一直很佛系,她听他的歌,支持他的专辑,买有关于他的杂志、周边,但她不参加应援,也不打榜刷数据,更不会参加应援会的活动。
一来,林以扬公开表示过他不喜欢那些,二来,她也不认为她的爱豆是所谓流量明星,不愿让她心爱的艺术中掺杂太多旁的东西。
白黎不止一次吐槽她就是个散粉,她总是笑而不语。
说来,这是她第二次在现实中见到他本人,第一次是在两年前他的个人演唱会,隔着千万人海。
即便如此,也不代表她见到他不激动、不兴奋,她只是恪守爱豆与粉丝之间的界限。而实际上,她激动得快窒息了。
所以,当她拿到这份to签的时候,几乎觉得烫手。
粉丝拿到签名时的激动,林以扬倒是见怪不怪了。许是无聊,他四处张望,眼尖地瞥见手边一摞书里夹在中间的一本,抽出来瞧了瞧,欣喜道:“你也看这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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