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歌名所示毫无预警,我当晚回去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一个一个字母打下这首歌的名字,当第一个音响起我就知道我完了,我彻底成了摇滚乐的俘虏。还有什么比摇滚更能贴合一位中二青年所谓的“成熟式叛逆”?我就应该在这样的旋律里自由自在地摇头晃脑。不过后遗症是主唱的声音总让我想到谢归时,他那时的耳机里是不是放的这样一首歌?我能不能放着这首歌去学八极拳?
当我这样问周栀的时候,她十分鄙夷地指出以我一七八的身高甚至打不过周祺。她总是拿身高嘲笑我,但我自认为比一七五却在身高栏上填一八零的男生诚实得多。周祺下巴脱臼后脑袋上缠了白绷带,这让他徒增了两厘米,我目视觉得要是我俩打起来,他能凭体重压死我。让他移动都是一件困难的事,我的心里不免又对谢归时添了几分敬佩。
那场打架并没有引起什么轰动,毕竟是谢归时单方面的几分钟碾压,周祺好面子也没传出去。周末晚的通告广播,提到的仍只是,谢归时,夜不归寝。他不回寝,又能去哪?难道真将摇滚Jing神贯彻到底,随处为家?
我开始听更多的歌,一张专辑一张专辑收集,买了一件又一件乐队T恤,直到周栀都察觉出了我的狂热。当我把抄写的creep歌词给她看的时候,她先是皱了眉,然后说以我的英文水平肯定写不出来,过了一会儿她又说这歌真不错。我是什么鉴赏水平,当然不会差!于是我准备练会这一首,然后在她面前一展歌喉,以此证明我并不是只会舞文弄墨的死板文科男。
再一个星期日的下午,我特意穿了迎着电台司令logo的卫衣,早早就来到学校,一路上甚至期待他人投来的眼神,只有乐队服的撞衫甚至会让人惊喜。教室逛了一圈,只来了几人,有的在偷玩手机,有的在赶作业。我坐在座位认真思忖了一小会儿,嗓子愈发作痒,下定决心去行政楼那边的厕所引吭高歌,离教学楼尚远且是休息日下午,定不会被指扰民。
拿了只下了本地文件的未插卡老年机,我兴致盎然直奔那所谓的教师限定豪华厕所。此前我只在学生大扫除时来过一次,这一楼的厕所不仅配了完整的有门隔间,外面的走廊台侧甚至有个幽静的小花园,一派诗情画意,不过大抵应该没人会在此有赏花的兴致。
“咳咳……”我清了清嗓,在厕所门廊前随意找了个石凳坐下。“When you were here before~”我开始胡乱清唱,随意哼了两句,传到我自己的耳朵里顿觉怎会如此难听,只能庆幸不是在教室高歌。反正也没人听见,我心一横,直接掏出手机摁下了伴奏。
前奏很快使我进入情绪,卡着拍进了旋律就放开了嗓子,歌词就像自动地蹦了出来,这是否也算是一种肌rou记忆?我跟着四分钟的节奏摇晃,就像我待在家里戴着耳机一样,不自觉就覆入了自己的心绪,任由这样卑微又伤感的感情牵引着我。我想我大概永远不会有这样刻骨铭心的感情,毕竟我连第一步都没有跨出去。唱到尾声,我又一次朦胧了双眼。
当我沉浸在自己终觉完美的唱腔中时,一声低笑直接截断了我差点掉出的眼泪。我的第一反应不是惊吓,而是愤怒,怎么会有人听到这首歌还能笑出声来?我气愤地循着声音来源转身探去,看到发出者却不由得发了愣。
那是我第二次见到谢归时真容。他那天穿的是白T搭了件工装马甲,立靠在门口撑着手,偏过头望着我笑,指间夹了一根烟。
我最先注意到的是那枚银色的戒指,因而我自然不会忽视那支烟。我低下眼看着他的手,义正言辞地告诫道,“学校不允许学生抽烟,躲厕所抽也不行”。他大概是没想到我会这样开口,顿了一下,继而笑意加深,“这是我第一次抽”,他说到。然后他把烟头灭了,随意丢进了旁边的垃圾桶里。他的回答同样让我讶然,我以为他是违反校规的常客,这种事定不会少。
“你喜欢他们吗?”谢归时继续支着手,目光落在了我卫衣的logo上。我没想到第一个来问我的人会是谢归时,只发着愣敷衍:“嗯嗯……啊,是啊。”他保持着那种了然又淡漠的微笑,我看着他额发下的眼睛没有透露丝毫的情绪,“还不错,再接再厉。”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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