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成为太子宠臣 - 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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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牧野撑开眼皮,看到他举到面前的诏令,轻轻“嗯”了一声。“今年冬季围猎,圣上命我随行。”承帝三年未诏过她,今年不知是何意。许是南方倭寇作乱,朝廷连派两次兵都未能收复丢掉的城,现在想起她来了。裴辞沉yin不语。承帝忌惮牧野,将她视为凌驾于皇权之上的刀。就算承帝受局势所迫,给了牧野兵权,等这把刀用完了,又要想着收场。牧野的声望在民间盖过了皇家权威,燕北尤甚,只知牧野大将军,不知当今圣上为何人。两次用之弃之,就算牧野无所谓,但挡不住民间不满,承帝沽名钓誉,自是不允许出现那样的局面。裴辞想到的,牧野也想到了。但她还是要去,因牧氏家训——忠君报国。不管这个君是什么君,牧野都要服从,她不能辱没了牧家三代,不能让长辈们的牺牲成为笑话。更重要的是她既有能力护住百姓,就一定要护。裴辞知道眼前的人,就只是牧野了,干净正直的牧野。他的神色复杂。“我与你一起去。”裴辞说,“万一受了伤还有我在。”牧野往床塌里又挪了挪,调整了一个更舒服的睡姿。“算了,奉镛都城里的那帮鼠辈,还没有人能让我受伤。”裴辞深深凝着她,半晌,幽幽道:“未必。”牧野闭着眼睛,笑了笑,没在意。“我多猎几只白狐,带回来给先生做裘衣。”顺便找个机会,要把太子废了,她的脑袋疼死了,此仇不报非君子。裴辞坐到塌上,离她更近。“你要一个人去,戴好面具。”牧野困极了,裴辞又一直在她耳边说话,她伸手,捂住他的唇。“先生好啰嗦。”牧野没有像在白日里习惯性的压低嗓音说话,此时的声音携了三分柔软温存。裴辞呼吸一滞,握住她的手腕,藏在衣袖里的腕子,是那样纤细,他忍不住攥紧了。

    牧野已经睡沉,手自然垂了下去,感受不到那逼迫人的力道。“小野——”裴辞低低唤她,浓浓夜色与静谧之中,尽显缱绻。牧野翻了个身,背对着他,睡得安静,只有微弱起伏的呼吸声。随着动作,她的中衣滑到了肩膀。裴辞盯着她,从枕下取出一根青色缎带,将缎带蒙上了眼睛。随着眼睛被蒙上,只有朦胧的烛光闪烁,被衾摩擦的微弱声音变得更加清晰。裴辞将榻上的人儿抱进怀里,褪去其中衣,轻薄布料堆至腰间。牧野紧闭眸子,脑袋垂下,下巴抵在他的肩膀上,乌发披散,落在后背大片雪白肌肤上。裴辞的双手绕后,触到如玉细腻的皮肤,最后摩挲至那瘦削的琵琶骨。北风冽冽。围猎的队伍从奉镛出发,北渡繁河,抵达蓟州新修的御猎围场。如今天下太平,承帝对于玩乐颇为重视,围猎相当于皇家一次声势浩大的出游,同时还会接受来自诸侯国的朝贺,彰显大霁国威。围猎为期一个月,奉镛离蓟州八百里,王公贵族及其女眷不可能像行军打仗那般日夜不停的赶路。绵延数里的车队,一路上走走停停,没走出几里地就要设帐歇息。牧野骑着马,一身玄衣飒沓,革带将她的劲瘦腰身勾勒,身姿挺拔,她不喜带冠,墨蓝色发带将乌发随意束起,垂下的发带与发丝迎风招展。她骑在围猎队伍的最前方,配上那极具辨识性的青面獠牙面具,威武不凡。寻常人要是在圣上面前还戴着面具,定要被治不尊君的罪名,但牧野戴着面具却没有言官敢谏,承帝也未曾不悦。牧野的面具是牧青山命他戴的。当年牧青山随太祖皇帝打下江山的时候,承帝还不知道在哪儿,自牧青山五个儿子死于战场后,牧野便继承父辈遗志,天下未平,永不以真面示人。不过现在海内太平,当年的誓言早就实现,但牧野的面具依然戴着,众人敬她惧她,亦无人敢提摘面具的事。就这样,谁也没有见过牧将军真容,也有人传言,那面具之下,定是一张奇丑无比的脸。不过但凡参加过太子第一次大婚,见过前太子妃的人,都觉得不太可能。牧野身后是两两并排的御林军骑,共是十二人,护着后头的金顶御车,御车庞大,如一间暖阁般大小,由六匹马共拉。御车周围是撑着龙纹黄金伞的内监侍从。虽说蓟州属于燕北,但牧野不能就在燕北等着圣上光临,承帝为了彰显对她的重视,特意命她率领御林军,负责围猎队伍的安全。车队里的金顶车总共只有两辆,一辆是牧野此时正在护着的,承帝与王皇后共乘。另一辆在其后,是太子御驾,因沈知薇与太子尚未行大婚礼,太子独乘,沈知薇在车队中后段,与臣子女眷同行。在太子御驾之后的马车是乐平公主乘坐,乐平公主是承帝与皇后所出,现下宫中最年幼的小公主,只有十二岁。承帝极度宠爱乐平公主,就连这车架的顺序,也先与其他宫妃和皇子公主。繁河是燕北和南方的分界河,越靠近繁河,温度越低,习惯了都城冬天温暖气候的奉镛人受不了这寒冷,一个个都披上了裘衣,捧着手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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