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头米,就是芡实,和莲藕、菱角、莼菜、水芹等,一同被称为“水八仙”
魏夫人与丈夫都是南籍,曾布与她刚结为夫妻时,就知她顶喜欢吃鸡头米。
“中秋前在外殿廊下遇着了斿儿,官家要听他说大食番商弄胡豆树种的事。我便嘱咐他,让南边同僚走进鲜漕船时,捎带些姑苏的鸡头米。论鸡头米,由来都是姑苏葑水的出产最好。”
曾布侃侃而谈,见魏夫人眼中闪过一丝温润眸光,又继续道:“我记得当年,你剥鸡头米最是耐心,一坐就是半个时辰,剥出的鸡头米颗颗完好、汁水充盈。你还特别叮嘱,不得往里头加蜂蜜,免得污了米色。但,只有鸡头米和桃胶,总是滋味寡淡了些。我今日命人添的是秋梨水,你尝尝。”
魏夫人喝了几勺甜汤,点头道声“不错”开始一颗颗地抿嚼鸡头米。
曾布见妻子放松下来,终于问道:“你今日去国子学看四郎,他怎么讲?”
魏夫人放下瓷勺:“劄子是他上给官家的,官家许了他去台谏,四郎没有否认。”
曾布默然,片刻后向妻子倾了倾身子:“四郎,就没有一星半点的愧意?”
“他说了他当年所见所闻,为何要有愧意?”
“当年?当年我虽不在京中,但你在,四郎若是从王珪府上听得如此警讯,他还是个少年人,难道不会回府与你说?他如今忽然做此供词,有几分真,你我难道心里不清楚?莫说你我,只怕朝堂上下,亦明白缘由。”
魏夫人平心静气地看着丈夫,好像看着碗里注定了归宿的鸡头米一般:“假的又如何?官家信了,也用了。”
“阿玩!”
曾布怒道,“你仿佛毫不在意,毫不在意我们的儿子,或许开始走上歧途?”
魏夫人迎着丈夫的灼灼目光:“曾枢相,这句一模一样的话,你从前让四郎去与张玉妍联络时,我也问过你。”
曾布一怔,但很快露出不屑的神色。
妻子这样出身襄阳魏氏的千金闺秀,诗词女红、花草瓷艺、Jing致饮馔,的确都能出口成章或者信手拈来。
然而,像她这样端坐深宅的女人,永远不明白,作为坚持某种政治主张的党派的领军人物,男人必须拥有坚定的意志,将谋臣的手腕放在士大夫的lun理之上,并且要挑选最为得力的助手。
适合做得力助手的,男子自是挑儿子,女子,则从情妇中选。
曾布的对面,继续嚼着鸡头米的魏夫人,毫不犹豫地用同样不屑的神色回敬了丈夫。
魏夫人知道这位枢相大人,仍是浅显地将老妻的态度定义为——横生醋意。
魏夫人到了这个年纪,已经能够对这样熟悉的来自异性的狂妄,做到安之若素了。
他们判断,女子们无非就这么点度量,会因情爱乱了阵脚、犯了嗔戒、心怀愤恨、喜怒无常。
可是在女子们看来,他们又何尝不是为了攀登上权力的巅峰,而弃了lun常、掐了道义、心怀诡计、弑君弑父。
彼此,彼此。
曾布的气在往急促里喘,魏夫人的气却还是平顺的。
她将吃得干干净净的甜羹瓷碗交给婢子,回头对曾布道:“好教夫君相得知,我问魏泰暂借了宅子,让四郎去住。殿试后取名次后,是夫君你的冲动之举,将四郎推到这一步。你不与他父子言和,我却不能与他母子情断。”
正说到此处,门外仆从唱报:“大郎来院里了。”
只见曾缇匆匆踏入室内,向曾布道:“父亲,儿听中书的人说,西北有消息,章捷此番大胜夏人。露布尚未到枢密院,章惇已经先晓得了,连夜上了贺表给官家。”
曾布盯着大儿子,用极短的时间将这讯息消化了,沉声道:“哦,秋来边关传捷,国朝喜事啊。”
……
姚欢只昏昏地睡了两个多时辰,就起来准备做早市。
前世,她在现代社会的中学里接受教育时,读过俄国文学家屠格涅夫的极短篇《白菜汤》
贵族妇人去看望刚刚丧子的穷苦妇人,竟看到对方仍在一勺一勺地喝白菜汤。贵妇难以置信,天哪,儿子死了,竟然还有心情不紧不慢地喝汤。贵妇回忆起自己从前遭遇丧女之痛时,难过得都拒绝去山谷里的别墅避暑,而是选择留在城中度过炎夏。贵妇对穷妇表达了惊讶,穷妇无力地回答,我悲伤得无以复加,可那碗汤是不能浪费的,里面放了盐呢。
姚欢想起这个,望着被蒸馒头和煮咖啡的热气充盈的灶间,自嘲地笑笑。
昨夜在襄园的经历,令她从归宅的路上到强令自己入眠时,都沉浸于激动、愤怒、不服、甚至有些茫然的情绪中。
她郁闷,自己穿越一遍,怎地还是遇到和上辈子的前男友同样的男子。
是的,曾纬就像变了个人,变得陌生,又熟悉,熟悉得和她记忆中的前男友一样——希望她乖乖地做个外室,既不影响他们辉煌美妙的仕途,又可以为他们奉上偷情的享受,而他们还管这叫真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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